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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只要耐洗耐脏,盗版的路边摊他也穿。但他没带何筝去那种地方,而是去了一家商场的打折店。他把何筝当自己弟弟了,不舍得他跟自己一样不修边幅。

    男人逛街都是怎么快狠准怎么来,何筝又是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试的每一件休闲装杜夏看了都笑着点头,连连说“好”。结账的时候他本来是打算帮何筝付的,但何筝快他一步掏出现金,之后他们去商场后面的贪吃街解决午饭,何筝也都是用现金买单。

    杜夏原本以为何筝会吃不惯这些,但青年那种好奇又谨慎的眼神是装不出来的,每道食物的第一筷子都只夹一点,像个专业的美食家放嘴里品上很久。

    杜夏都没心思吃自己那份了,看何筝吃更有意思。碗仔翅,钵仔糕,牛杂,糯米鸡……每吃一道菜,杜夏都会问何筝“味道如何”,何筝都能说出好坏来。他不想浪费的,实在是食物太油了,他越吃越烦恶心,杜夏也不跟他见外,等他吃不下了,把剩下的都装进自己那铜墙铁壁来者不拒的胃。

    杜夏不由想到今早出门前,他问何筝昨晚睡得怎么样,何筝嘀嘀咕咕了句“腰疼”。杜夏乐了,功能性的沙发在舒适度上确实会打折扣,但除非躺上去的是位豌豆公主,不然不至于腰酸背痛吧。何筝哪是打工人啊,活脱脱是个来体验生活的落跑公子哥吧。

    杜夏对何筝的身份依旧存疑,还是想找个机会跟人好好聊聊。他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当他和何筝一起上了辆空荡荡的公交车,两人并排坐下,他注意到靠内的何筝偷偷推开了窗。

    像个猝不及防进入新世界大门的小孩,何筝全程仰着脑袋观望沿途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他肯定从未体验过这种视角,好几次差点把脑袋伸出去,还是杜夏眼尖,次次拉住他的帽子将人拽回来坐好。

    杜夏稍微能理解何筝在欣喜什么。十二年前他第一次来到蓉城,他走在街上比何筝更像刘姥姥,蓉城是个现代化的大观园,而他是初来乍到的乡巴佬。

    这座城市是他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大世面。他那时候是那么年轻,小心翼翼又充满好奇,怕脚上从山沟沟里带出的泥脏了柏油马路的地面,又满怀憧憬,期盼有一天能融入这个五光十色的大千世界。

    “何筝,别闹了。”杜夏拍拍何筝的肩膀,让他把伸出窗外的手收回来,不然不安全。何筝听见了,但任性地没理会,五根手指头在寒风里最大限度地张开,指尖微微向内蜷缩,像是伺机而动,要抓住那缕看不见的风。

    “何筝。”见对方没反应,杜夏就又训了声,“弟!听话。”

    何筝总算愿意扭头,杜夏能看到他眸子里闪着光,稍纵即逝,又变回熟悉的深不见底的乌沉。

    杜夏眨了一下眼,缓缓伸出的双手握住何筝的手腕,将那只调皮的手从窗外抽回来,放到自己腿上。

    杜夏紧接着把窗户关上,不容许何筝再胡闹,何筝估计是嫌杜夏多此一举,五指抗拒地紧握成拳头,不耐烦地看向窗外,不像刚才那么畅意。

    然后他感受到一股暖意。

    他的手被寒风吹凉了,杜夏就用自己的手掌包裹住他那握起的拳头,撇开眼看向另一侧的窗外,作出最大限度地漫不经心。

    两人全都心猿意马,再也看不进其他风景。

    待手心的暖意渐融,何筝紧握的拳头轻轻松开,和杜夏分享那缕名为自由的风。

    第6章

    杜夏愿意收何筝做学徒了。

    这不是什么赚钱的工作,但对初来乍到的何筝来说未必不是最好的一个选择。外地人来蓉城打工也会拉帮结派,相互帮衬,何筝是一个人来的,没有老乡带着熟悉城市和介绍工作,只能去那些中介,那里面个个都是人精,见何筝人生地不熟,肯定会坑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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