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具有教化社會風氣的責任。
既然那樣判決,肯定錯不了。
我若不跟著學,豈不被人恥笑落伍,更沒理由去舉發阿布。
一來,我雖沒賺到他的住宿費,但他三不五時舉行轟趴派對。除了顧目睭以外,我不時還能欣賞到新鮮的大雞巴。這麼好康的事,打燈籠也找不到。二來,阿布暗地幹什麼不法勾當,我又沒親眼目睹,一切僅憑臆測。無憑無據,我若單靠路見不平的義氣,莾撞跑去警察局告發,非但沒獎金,反而顧人怨,還得剉咧等著挨告,我幹嘛要自找麻煩。再說,爭著見義勇為的人,網路一大堆。我何必冒著被起底的風險,去做損人不利己的事。
這方面,江同佑最懂得拿捏。
話說江大爺的惡劣事跡,罄竹難書,一樁樁流竄在地方上繪聲繪影。
可是,無人拿得出證據。
就算江同佑身為執法的警察局長,當然要相信,自己的父親是清白的。
這就是立場的問題,縱使是人人鄙夷的大淫魔,在他父母眼裡,永遠都是乖寶貝。
難道你就不同嗎?
我媽就不同,從未把我當寶貝,沒有雙重標準,連民進黨都不要她,丟人哦!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