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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最爱的就是元兰的无辜与炽热,本已是父皇的妃,他对那女子勾勾手指,她便带着满腔的爱意扑上前来。

    和那飞扑火星的蛾子差不多。

    太子笑道:“孤入朝已久,倒是头回见这般自谦的状元。”

    蛾子的翅膀漂亮,被他的眼线灌下了毒药没了性命,倒是可惜。

    元晴摆摆手,垂下头时,风吹得他长发不住地遮住侧脸。他伸手将发往耳后别,露出的眉眼干净澄澈,如那泉眼一般。

    “说出来怕太子殿下笑话,自殿试之后,臣这心口就慌得不行。本就跟个没了线的风筝似的飘摇,每日每夜听同僚们的夸赞,再不自己给自己栓根绳子,只怕老早就飞往那九天之上了。”

    同僚们哄笑声不断,借着太子心情不错的功夫,一边奉承这个新状元,一边想方设法地往太子身上夸。

    平日听到这些,太子都不吝啬言语回赠,今日却瞧着元晴的侧脸愣了下,随即失笑着摇摇头。

    真是魔怔了,没了蛾子,这不还有只蝴蝶吗。

    喜欢,打下来便是。

    作者有话说:

    完球,最近发的刀太多,评论都不敢看,怕你们骂我。

    游目写的文,和我目某人有何关系,要骂就去骂她∠( ? 」∠)_

    第106章 面人

    日子一天天过,张烈与元晴如同那雨后的春笋,一天一个变化,文乐只消得瞧一眼,都觉得吓人。

    总觉得跟那农户养猪似的,养得肥了,找等着过年,一刀子了结了性命。

    傅骁玉听他这么说,笑得不能自已,说道,人家扮猪吃老虎,你这脑子要是不用就给思竹使使,省得他一天到晚没点眼力见儿,总往屋子里跑,打扰两人欢爱。

    一想起傅骁玉说这话,文乐忍不住脸红一分,坐在轿子里拍了拍自己的脸。

    周公之礼结束,两人试了几次后,总算是都得了趣味。

    文乐自不必说,少年贪欢,那傅骁玉憋了多年也不遑多让,几乎晚晚都要拉着文乐去那床上。

    偶尔傅骁玉起了兴致,在书房和兵器房也不少对着文乐动手动脚。

    也怪文乐自己生得皮实,要搁孙煜儿那般,只怕骨头架子都折腾散了。

    偏偏他不一样,两人舒服完了抱着黏糊一会儿,他还能拎着银枪出去耍上一时辰。

    女子的尖叫声在不远处响起,文乐眉头一皱,不等轿夫停轿,便掀开帘子往外奔去。

    他的动作极快,轿夫抬着空空的轿子在后头跟,不一会儿就瞧不见文乐的动静了。

    去往张烈偏院的路上有道岔路,可去往文山寺。就快到七夕了,好些女儿家要去那寺里求姻缘,匪徒估计就是卡着这点,前来掳劫。

    四五个壮汉,手里拿的刀都卷了刃,就是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若是劫的是个男子,只怕还不敢这么耀武扬威。

    也就是瞧着女子好欺负罢了。

    文乐挠挠自己的腰,从地上捡起了四五个石子,对着那壮汉掷去。

    他这一招暗器从小练到大,小时候他还未长高,对比起边关那些小伙伴是矮了一个头。打架自然是要用巧劲儿,他抢不过文钺的弹弓,便日日夜夜拿着石子练。

    没有石子就用铜钱,总归是轻便好拿捏的物件儿。

    石子丢过去,没有留劲儿,直接将那为首的经脉敲断了一根。

    痛呼声不绝于耳,文乐走到那小姐丫头前面,伸腿将匪首踹开,掀了他的黑面巾,问:“寻常匪徒,劫财劫色,总归是要选一样劫的。壮士是为何而来,对待自己的人质这般客气。”

    那匪首眼睛滴溜溜的转,左看看右看看,身上经脉断裂的疼更是激得他冷汗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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