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换个口味

就算只勾勒出光影边界最简单的线条,也一定十分肖似他。

    没什么。她这次记得说了。这么想是因为这一撞让她猛然记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个巧合。

    也是同样的夏天和同样的温度,对方的手同样很凉。

    虽然也就只有这点相似性,但对于那份总是冒着凉意和爽朗气息的记忆,这点模糊又遥远的相似足够串联起记忆和现实。

    对方没继续说什么,匆匆走远了,像是赶时间或者干脆迷路了。

    艺术展厅没什么人,还在筹备阶段,林殊绕过三三两两聚集的工作人员,在一间比较显眼的休息室敲了敲,上面挂着沈砚英的名字。

    可爱的助理和她对峙半晌,终于同意去问问。

    沈砚英于是知道门口有位奇怪的女士非要见她。

    拿着钉枪和锤子正在绷画布的沈砚英起先还无动于衷地听着,捕捉到口信里的孟小姐三个字之后猛然跳起来,怒气冲冲地拉开门,于是就看见林殊一个人安静地站在门口。

    沈砚英愣了一下,不敢相信地问:林殊?

    除了我还有谁?

    我就知道除了你之外没人还能这么不要脸。

    林殊在满地的乱堆的画架和油彩之间环顾一圈:这么久了,只有你没变。

    沈砚英重新拿起钉枪:谁说的,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我已经变了很多。

    沈砚英继续说:对了,我今天还约了一个人,是我的模特,不过他已经迟到半个钟头了。

    沈砚英绷好画布,用刮刀调色,怕她无聊,就引着她说话:之所以请他做我的模特呢,是因为我很喜欢他的肤色,像是浸过水的那种珍珠白,是宙斯变成公牛引诱欧罗巴的时候:混在牛群里,在嫩草上走来走去,他的颜色就像足迹没有践踏过的白雪,带雨的南风还没有把它吹化,我猜也许他很喜欢游泳,也不怎么晒太阳。

    这么说你根本不认识他?

    就是在路上随便碰见的,我跟他搭话,他听说我在雾江待过就同意了。他说自己还在读大学,未来规划是当警察。

    沈砚英见她不感兴趣,就换了个话题,让她看自己调色,还贴心地加以解释。

    颜色有种很微妙的特殊性。如果人想证明自己独一无二,那么最好用颜色来形容自己。就像莫奈画过伦敦的雾之后,英国人才猛然发现伦敦的雾是发红的,因为伦敦的红砖房和烟给人眼里的雾染了色。

    你的嘴唇是淡玫瑰色,也许还要暖一些,因为光线也会骗人。

    等了这么久,沈砚英再好的耐心也快磨尽了,她望着挂钟,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如果那个喜欢游泳的大学生能在我生气前赶过来的话,你就能看见他的皮肤在平衡的白光下几乎是象牙色。沈砚英让她看电脑上替她的模特做的色卡。

    林殊看见了用他名字做的标签:纪邈?

    我迟到了。刚从门口进来的人冷不丁地插话。

    沈砚英和林殊都转过头看向他。

    一身黑色系运动装扮的纪邈迟疑一下,敲了敲门。

    沈砚英说:等你道过歉再进来。

    对不起,我迟到了。

    请进。

    沈砚英的调色板上静静躺着调制好的常用色,用来渲染阳光的淡镉黄,还有那种特别的象牙色,林殊用指尖挑了一点。

    纪邈,我的人体模特。这是林殊,我们在就雾江认识了。沈砚英推测他大概有什么家乡情结,所以特意这么介绍。

    纪邈随意地丢下健身包,抬头看着林殊,对她伸出手:你好。

    林殊的食指搭在他手背时,碾开指尖的颜料,象牙色在他的皮肤上漫开,像是飞雪沾湿了玻璃,很快就融化了。

    其实是光线骗了她,纯粹是颜色太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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