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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还有个炒青菜,马上就好。”

    他看了眼切的很漂亮但让人毫无食欲的萝卜花,拿着筷子夹起鲤鱼眼睛。下一秒就看见顾云风推开厨房门, 一只手拿着勺子, 另一只手端着盘炒菜心。挥着勺子对他说:“你给我留一只, 留一只眼睛。”

    “都留给你。”许乘月嫌弃地看了眼, 他本来是打算夹起来扔垃圾桶的, 现在只能放下筷子一言难尽地问他:“你不觉得很恐怖吗?为什么会喜欢吃鱼眼睛?”

    “怕自己眼瞎。”顾云风一本正经的说,接着满脸期待看着许乘月:“怎么样?好吃吗?”

    “挺好吃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夹了块鱼肉,肉质很鲜美,新鲜滑嫩, 萦绕鼻端。吃着顾云风做的饭,他突然觉得假如顾队天天做饭, 自己多住几年也挺好的,包吃包住还不用洗碗,太幸福了。

    “你怎么今天有时间做饭?”他突然想起顾云风今天早上跑去王坤家里了, 假如找到了人,现在应该在加班审讯才对。

    “没时间,只是诸事不顺,烧条锦鲤吃,希望好运降临。”

    “你都把它吃了哪来的好运?”

    “心诚则灵,我都吃了,非常有心了。”顾云风言之凿凿地说着,自然而然地一声叹息。

    “你们找到王坤了?”

    “找到了。”顾云风及其苦闷地夹着菜:“他的病复发了,去他家的时候人失血过多不省人事,送到医院去了。”

    许乘月放下筷子看着他,专注地听着。

    “还好没多久就醒了,也承认林想容为他提供了造血干细胞,但不承认现场的血来自自己。”

    “毕竟这处血迹和林想容的dna完全吻合,和王坤只是血液dna吻合而已。”他忧心忡忡地说:“王坤身体其他部位提取的dna还是来自他本人,和现场血液不符,这部分作为证据是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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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掉锦鲤后洗掉碗筷,顾云风坐在沙发上,祈祷着时来运转最好一个新的有力证据从天而降,直接砸到脑袋上。

    幸运的是王坤短时间内无法再次骨髓移植,他抱着一丝侥幸去争取这个证据的有效性。

    假如王坤再次移植,新的血液就和案发现场完全不一致,而林想容又有不在场证明,两个人都能轻松脱罪。

    “证据不足,就去找新的证据吧。”许乘月看着自暴自弃躺那的队长,手里拿过一本书。他想不出什么话去鼓励对方,但觉得肯定会有其他证据的,一个能把自己血迹留在现场的人,肯定还会犯下别的差错。

    “我也想啊,可是找不到啊。”顾云风一脸怨念。

    “你最近好像变傻了。”许乘月鄙视地看了他一眼,直言不讳。

    “也没有吧……这个案子可能是拖得有点久。”他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被许教授这么一说,忽然发现最近真的有点傻。

    “怎么就智商退化了呢?”许乘月坐到他旁边,还伸出手摸了摸他额头,嘴里说着额头也不烫啊怎么脸那么红,一定是心虚。

    接着他把手移开,期待地看着顾云风:“谈恋爱了?”

    “……什么鬼,我跟谁谈啊。”这惊世骇俗的言论把他吓了一跳,他发现许乘月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总会在某些时刻说出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大实话,俗气又直戳人心。这与他身上那种清高傲气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形成巨大反差。

    不过他是真的好久没谈恋爱了,都记不得上次分手是什么原因,礼物买错了,还是生日记错了?他原本挺招女孩子喜欢的,就是这些年刑侦队工作太忙,忙到自己连案子以外的事都没什么心思了。

    他觉得,按照这状态下去,只能考虑内部解决了,毕竟系统内部的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再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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