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被凶手软禁过一段时间,之后再进行杀害。而软禁期间凶手使用了药物致使死者昏迷,所以死者从始至终都没有过多的挣扎。”
“问题是:为什么凶手是先软禁死者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杀害,而不是直接杀害?”
森予提出的这个问题,在场包括陆凌风都不曾想到过。
“等等,森教授,我有个问题。”痕检科的一个同事打断他。“为什么在死者身上只发现了一只耳钉呢?还有一只耳钉会不会是凶手拿走了,所以凶手是为财杀人,慌乱只拿走了一只耳钉。”
森予缓缓抬起眼帘直接否决:“并不是。耳钉应该是死者自己不小心遗失的,她摘下另一个耳钉随手放进口袋中,要是凶手见财起意而杀人,那也是拿一对而不是一只,很明显这不是侵财类案件。死者颈处伤口痕迹,很明显是一刀造成,可以看处凶手手腕力量较大。所以即便死者没遭受过性侵,但凶手很可能是男性,而且这起案子侵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