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不扳下轨道,不也是犯罪了吗?”
“并非如此。首先,在原版中是一位普通人,普通人并不具备救助义务,冷眼旁观也只能定性为意外事件;另外,即使在原版中也是扳道工,因为另一条轨道上也是人类,这属于不可抗力,发生了责任阻却,同样不构成犯罪”。
《江 始 讲 刑 法》
下一场对上了9班,辩题总算从法律与道德上扯开了,变成了美学——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并且这次,他们成为了反方,美是客观的。
但问题不大,他们使用了混淆概念的方法,抛出了“美是客观的,但对美的感受能力是主观的”的观点。
“就像优美的唐诗一样,我们读它,会感受到美,但不懂汉字的外国人,就无法感受到它的美。而这并不说明这首诗的美不是客观存在的,只能说明这位外国人缺少了发现美的眼睛——汉语阅读能力,因此无法感受到它的美。当这篇古诗被翻译成英文后,这位外国人就拥有了感受美的能力,就可以感受到其中客观存在的美了”。
成功的将高二9班的四位同学带到了惊天大坑里,再难翻身。
在1/3的几率下,6班轮空,就这么闯进了决赛,对阵1班。决赛在大礼堂举行,不仅有高二的同学,还混入了其他年级的学生——大概有一半是来看校草的,有女也有男。
比如......
“学长,加油!我在下面支持你!”,高珵给陆飞星发去了消息。
“谢谢~”,陆飞星抓紧时间回了一句,就放回了口袋里。
这次的辩题是,苦学好还是乐学好?
6班:乐学好。
这倒也不难,1班无非就是什么“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什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而6班可以从现代教育科学的角度入手,通过论证“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习应该是一种享受”,寓教于乐等观点,来支持乐学。
“小飞,咱们换一下”,上场前,江始对他说,“我准备了一个......不太道德的大杀器”。
“什么大杀器?”
“暂时保密,看用不用的到吧”,江始说。
1班不愧为冲进了决赛的班级,思路逻辑都比较清晰,一开始,双方都引用了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1班先表示了苦的重要性,紧接着被6班用“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反驳了回去,表示虽然条件艰苦,但宋濂学习时还是快乐的,应该属于乐学。
但1班显然是有备而来,话锋一转,表示“苦学”中的苦,并非指代物质条件上的艰苦,困苦,而是指代勤奋刻苦。
“我操,掉坑里了......”,陆飞星已经急出了一头汗,“哥,你的大杀器是什么啊,再不用就来不及了”。
“嗯”,江始微微一笑,等到他提问的时候,十分礼貌的站了起来,“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支持乐学,我本人也一直采用乐学,受益匪浅。请问贵方辩友,既然支持苦学,是否也进行了实践呢?”
“这是当然”,1班的辩手站起来答道,“我方支持苦学,也一直在贯彻苦学”。
江始顿了顿,“那贵方为什么考的没我好呢?”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这背后的逻辑就是,我是年级第1,是大学霸,自然我推荐的学习方法更有道理。
成绩不如我的人不配和我谈学习方法。
纯粹的耍流氓,人身攻击,照着脸打。
缺了大德。
当然,仔细一想,就会发现漏洞——没有做到控制变量。
江始自然明白这点,他的这个问题本身毫无意义,相反,还会因为胡搅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