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戮

    喜欢是个动词,关键在于齐头并进,互相理解。

    但凡有一点做不到,喜欢就变成了囚牢。有的人想重新开始,有的人却仍留在原地。

    于是越发怨恨,渐渐无法释怀。

    曾经的美好都化作了一把淬毒的刀。

    你喜欢过我,就该一直喜欢我,如果你不再喜欢我了,我就用这把刀剖开你的胸膛,看看那里到底有没有心。

    月色溶溶,水波潋滟。

    这样一个美丽的月夜,本该吟诗作赋,与君对饮,写下一段风流佳话。

    却被浓重的血腥味染成了地狱。

    到处都是血。

    黑衣人与青鸾军缠斗在一起,匕首对长剑,砍刀对弯弓,是一场命与命的博杀。

    年轻的将士们死死挡在他面前,形成了一个保护圈。

    无论黑衣人发动多少次突袭,都被血肉之躯和铠甲挡在了离陆锦书一米之外的地方。

    王思贤和于澜一前一后,撕开了黑衣人的阵型。

    他们广袖生风,血染衣衫,须臾间便是一个又一个敌人倒地。

    黑衣人人数众多,身手不在禁军之下,可见是有备而来的。

    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杀了陆锦书。

    陆锦书不认识这些人。

    不过,他们的招数与他交过手的都不一样,应该不是昔日的仇家。

    那么就只剩下这桩婚事了。

    想到这里,陆锦书眯起眼睛,一双狭长的凤眸里渐渐泛起血色,似笑非笑的欣赏着这出闹剧。

    终于有人突破重围,从缺口处挤了进来,一刀朝他砍去。

    “想杀我?”

    陆锦书阴恻恻的笑了声,“你也配?”

    他手中长枪横扫,所过之处一片血光。

    红色的真气缠绕在枪身上,于空中划出一道火焰般的光芒。

    枪头点地,四周的土地突然裂开,来不及躲闪的黑衣人被一枪刺穿胸口,像块破布一样被甩到了一旁。

    陆锦书眼中戾气升腾,神色阴狠。

    “你们又算什么玩意儿?”

    他笑得森冷,长枪一振,锋利的枪头劈开敌人眉骨,直接把他挑在了枪尖上。

    这人被内力震碎了心脉,随着夜风左右摇荡。

    陆锦书双腿被废,不能骑马。

    没了良驹,按理说他的枪法发挥不出太多用处,没人会傻到自己送上门给他捅成筛子。

    事实证明,就算他残废了,想杀人依然很容易。

    他生性乖戾,因为肩负着一城人的性命,不能让嗜血的一面胜过理智。

    也不想吓跑刚到手的小皇帝。

    但黑衣人的围攻激发了他的凶性,陆锦书干脆不装了,直接撕下这层皮,享受杀戮的快感。

    他让青鸾军离远一点,朝黑衣人的首领招了招手。

    “来。”

    青年白衣染血,月光中一双暗红的眼睛,看起来像某种怪物:“你家主子不是要我的项上人头么?凭本事取吧。”

    那人瑟缩了下,很快镇定下来,领着剩余的人一起向他扑去。

    王思贤急了:“将军!”

    “走。”

    一把揽住青年的腰飞上树梢,于澜摇头:“别过去,你要是去了,会和那些人一起成为枪下亡魂的。”

    王思贤一愣:“可是……”

    “你看。”

    于澜指着不远处,陆锦书一头墨发飞扬,手中的黑色长枪迅疾如雷。

    一枪捅死一个,然后借力把尸体抡过去,层层穿透,不一会儿,枪上就串了四五具死尸。

    “继续。”

    他对首领说:“我的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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