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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继续过下去,还是让他自个儿做主吧,毕竟以后的日子也是他自己过,我跟你爹也不能跟着他一辈子。”

    但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刘天朗本来就不是什么骨头硬的人,被抓进县衙就已经吓破了胆,生怕被上刑,还不等孙旭问上几句,就一股脑地都交代了。

    原来之前刘父刘母一直纠缠刘氏,要她把刘天朗弄到初味轩去做事,然后才能给他说个好亲事。

    但是这件事,刘氏是当真没有办法。

    她不止一次跟夏瑞松说过了,甚至还吵过闹过,最后只换来夏瑞松要休妻的威胁。

    但是家里那边她又不愿意实话实说,否则好像显得自己在丈夫面前毫无地位。

    于是她便一直对娘家撒谎,说是公公夏洪庆不同意。

    夏洪庆的倔脾气,别的不说,只从宁愿让女儿守活寡也不肯退婚这件事上,亲戚朋友就都看得分明。

    刘天朗那天进城,其实是刘氏叫他来看望一下夏洪庆老两口,临走前还给他揣了几两银子,叫他买些东西,去说几句好话,希望能仗着他年纪小嘴甜,让夏洪庆碍着面子不好不答应。

    即便万一真的不答应,刘天朗只是个晚辈,倒也算不得丢人,到时候还可以再想想别的办法。

    谁知道刘天朗根本就不想去什么酒楼做事,家里如今不缺吃不缺穿的,他为什么要出去做事?

    于是他表面上答应着,结果进城之后就拿着钱,找上几个朋友花天酒地去了。

    刚开始几个人聊得还算融洽,后来都喝多了以后,有人知道刘天朗一连说了几个亲事,女方家都不同意,就忍不住嘴贱地刺儿了几句。

    刘天朗心里头有些不痛快,便起身结账走人了。

    此时天色太晚,他兜里又没钱住店了,只好去大姐家借宿,谁知刚走进巷子里,就看到夏洪庆正背着手往家走。

    刚才被人嘲讽的话瞬间就都涌上头来,让刘天朗心里的火腾地一下就烧起来了,借着酒劲儿,他只想着给夏洪庆一个教训。

    但是当滚热的血喷了他满手满脸的时候,刘天朗一下子就傻眼了,酒也吓醒了,拔出匕首就慌不择路地逃跑了。

    他当时像无头苍蝇似的乱跑,跑了好久才想起来把匕首丢掉,但是身上的衣裳却不敢乱丢,最后跑到一片破败的废弃房屋。

    此时,酒意早就顺着汗水流出去了大半,刘天朗觉得自己脑子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

    他扯下腰间那块磨着刘母买的玉佩,交给一个住在这里的流浪汉,这才被那人妥善地给藏起来了。

    因此,刘天朗当时躲开了孙旭带人的搜捕,第二天天亮之后,他顾不得脏臭,裹着流浪汉给他的一件破衣裳,躲躲闪闪地出城,一路走回了家。

    也正是因为他浑身冒着臭味,人又躲躲闪闪、神经兮兮的,路上的人都以为他是个疯子,全都躲得远远地,让他顺利地回到了家。

    到家之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把沾了血的衣裳换下来,全都塞进锅底坑里烧掉。

    但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刘天朗哪里知道,这么几件衣服一起塞进锅底,非但不能把衣服烧毁,反倒因为衣服堵住了灶坑口,坑里没了空气,火很快就熄灭了。

    所以当刘母晚上准备做饭的时候,便从锅底坑掏出几件染了血的衣裳。

    刘母吓得腿都软了,还以为是刘天赐受了伤,赶紧进屋去看儿子。

    刘天朗在屋里睡得鼾声震天,被刘母翻来覆去检查了一圈都没醒过来。

    刘母见儿子身上没有伤口,先是松了口气,然后才觉得这事儿肯定不妙。

    这血若不是刘天朗的,就肯定是别人的。

    这么大量的血喷在刘天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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