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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而且茶花也很少出去,?特别是在郑庭搬进许家之后,她除了去找小桃玩,?基本都待在家里足不出户的抄书打络子。

    田妞已经很久没看到茶花了。

    果然是这十里八村出了名的美人,?长的就是标志。

    五官清丽,?双眸灵动,穿着一身大红色的棉袄,瞧着娇俏极了。田妞看的有些眼热,那红色大棉袄瞧着肥厚,依然难掩她婀娜之姿。

    特别是那皮肤,白白嫩嫩的,?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田妞实在羡慕不已。

    她若是有身这样的肌肤,?何愁嫁不出去。

    但她更羡慕茶花命好,?有个本事大的阿爹,有名望能挣钱,?才能把她娇养的这般水嫩。

    她和她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田妞不由苦涩抿了抿唇,?心里油然而生一股自卑。

    不过最令田妞惊讶的还属郑庭,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眼前这个身穿藏青色棉袄,?英气挺拔的男子和她记忆中邋里邋遢的小鳏夫完全就对应不起来。

    她犹记得小鳏夫常年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头发乱糟糟的,?整个人不修边幅,跟个乞丐似的。平时一个人独来独往,看到村里的人都绕道走,?从来不会主动上前套近乎,孤僻的很。而村子里的人也不喜他,一个个瞧不上他,对于他的绕道走,还觉得他是识时务,他们也不想离他近了沾染晦气。

    他让村里人熟知,应该是从他救了茶花开始,许秀才为表感谢,不仅给他送吃的,还免除一年学费让他进书香书塾念书,之后房子倒塌又搬进了许家,可谓是一步登天。

    村子里的人都羡慕他命好,而她平时干活儿时听了一耳朵,对他的印象才逐渐加深。但有印象那也只是印象,她对他可没有一丝好感,觉得他完全就是运气好罢了,实则内心依旧看不起他。

    一个有手有脚的大好男儿,明明可以靠自己努力挣钱,偏偏要当个流氓混混,一天到晚混吃等死。她瞧不起。

    就因为有着这样的印象,阿娘在给她说亲的时候,她还反对过,最终她拗不过阿娘,这才默认了这门亲事。

    只是没想到这才大半年的时间,原本那个瘦瘦弱弱的乞丐已经变成如今这副模样。若不是仔细看,她根本就认不出来,差距实在太大了。

    和村子里好些后生比起来,他丝毫不差,甚至还比很多后生看着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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