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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离还是不离。明天早上8点民政局见,要是你不去,我立马就去法院。”

    林喜好像非常高兴看到张成民变脸一样,转身对躲在房里的四爷大声道,“阿淮,听说殷氏集团的法律顾问团非常厉害,明天找个律师给我,我不仅要拿回那10万,还有以前多给张家的钱,我也要张家人统统吐出来。”

    四爷顿了顿,答应了一声,“好。”

    林夏惊奇的看了四爷一眼,你不是主张劝和不劝分的吗?

    四爷回眼,你不是很乐意看到林喜离婚吗?

    额,林夏扶额,还是四爷了解自己。

    林夏虽然只在一边看戏,什么也不管,但她真的很不喜欢凤凰男。

    张成民又在门口呆了很久,看里面没人理他,只好收拾东西离开。

    第二天林夏本想跟着去民政局看看情况,但被林妈拦住了,“你和阿淮去上班去,小姑娘家家的,看什么热闹。”

    说着,林妈压低声音,“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姐那人,面子看得重,我们就算了,要是在你这个当妹妹的面前哭了,她还不得恼羞成怒啊。”

    好吧,林喜从小就这样,虽然在外人面前处处维护妹妹,但在妹妹面前一向好面子,一直想着超过妹妹。

    不过虽然没去,以林妈那个瞒不住的性子,林夏还是知道了全部的过程。

    林喜是带着林爸林妈和四爷派的律师一起去的,当初买房子的钱是四爷给的,走的是殷氏集团的账户,而不是殷淮私人的存款,所以一切都有迹可循。

    律师接到四爷的电话就准备好了当初的材料,能证明林喜买房子的钱是四爷借的,虽然没写什么借条,但四爷想要收回也是轻而易举,所以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而夫妻共同财产里,就只剩那23万了,律师在和林喜沟通后,连夜赶出一份合同,23万对半分,但是林喜怀孕了,张成民的那部分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给林喜,自此后,张成民不需要再付出任何抚养费,也失去抚养孩子的权利,只有一月一次的探视权。

    说起来这份合同还是林喜吃了亏,毕竟这个年头,11万能干什么,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没个百来万,很难把一个孩子抚养长大。

    但是林喜就是这么倔,离婚了就不想再看到张成民,至于那探视权,呵呵,有多远滚多远。

    林喜才不相信等离婚后,张成民还能想起这个孩子,男人就是这么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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