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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说他长得有男子气概,周云砚倒是从来没觉得自己长相有什么优势,也可能是他从未仔细瞧过自己。有那个时间,不如多练练武。

    在他眼中,血仙才是真正的仙人之姿。

    他很少会留心女子长相,但就他所知,无人能及眼前人。

    被这样一个活泼热情的树精绕着,周云砚不是顽石,喜欢上血仙真的是太容易的一件事。

    周云砚眼前一晃,一断剪影在脑海中忽的浮现出模样。

    “……你生得这般好看,必是仙子的仙。”

    小云砚拿着书本,坐在地荷花粗壮的枝条上,一点也不怕掉下枝头。因为他的前后左右都有一圈树枝围着,防止他摔下去。

    他在教小娃娃模样的血仙识字。

    血仙耳灵目聪,凡事看过的字,皆是过目不忘。不过一会,小云砚就没有能教的了。

    他想了想,顺着树枝爬下去,跑回了自己的院子,拿了毛笔和砚台来,要教血仙画水墨画。

    血仙初次握毛笔,姿势便极标准。

    只见小女娃握着毛笔,蘸了蘸墨水,在小云砚鼓励的目光下,没画在宣纸上,反而在小云砚的脸蛋上龙飞凤舞的写了三个字:“血仙的”。

    小云砚脸上一痒,不由得伸手去擦,直接把三个字擦成了一团黑。

    血仙淡淡的笑了起来,犹如一阵春风拂过。

    画面一晃,同样的地荷花树,不同的景象。

    小云砚怀中捧着一只鼓,笨拙的给鼓系上了鲜艳的红缨穗,放到了血仙的手里。

    血仙手腕轻晃,小鼓发出了“咚咚咚”的轻响。

    血仙望着那小鼓,一次又一次的晃动,乐此不疲。

    小云砚的目光盯着血仙雪白的脸蛋儿,见她开心,他便也跟着笑起来。

    红着脸挠头道:“血仙喜欢,便给你吧。”

    周云砚仿佛回到了那年的那个午后,他甚至能嗅到血仙淡淡的香气,将两个娃娃的神情尽收眼底。

    这些记忆就像被揭开了面纱,清晰的浮现在他的眼前。黑白色的山水画,被涂上了各种颜色,变得鲜活起来。

    从两人相识,到送鼓的记忆一股脑的在脑海中复苏。

    送鼓之后的事情虽然他还没想起来,但他知道,就像血仙说的,他早晚都会记起来。

    “血仙。”

    周云砚哑声唤道。

    他手臂微微用力,将身下的人儿抱进了怀里。

    血仙回抱住他,周云砚鲜少主动,她有些诧异的挑眉:“怎么了?”

    周云砚嘴拙,满腔的热意挤不出来一个字,只能将脸埋在血仙的墨发里,轻唤她的名字。

    发乎情,止乎礼。

    说的就是周云砚这种憨憨。

    一腔怜爱憋不出来一个字,绝对不越雷池半步。

    天边刚露白,周云砚就起来了。跟血仙交代了一声,便急匆匆的赶去了军营。

    带着一群士兵开始兢兢业业的晨练。

    今日练的格外猛,一群士兵寻思他可能是刚从京城回来,所以势头格外高昂。

    练完兵,周云砚在军营的议事房,也就是他的书房中歇息了片刻,坐在桌前给家中写信。

    提笔前静坐了一刻钟,接着便毫无犹疑的开始在宣纸上挥笔泼墨。

    先是报平安,再向家中问安,林林总总写了半页纸之后,终于进入了正题。

    “……云砚心慕一女子,想娶为……”

    连续两日,周云砚都是早出晚归,血仙只有晚上才能与他相见,简直就像金屋藏娇一般。

    第三天,血仙趴在床边看周云砚屋里的书。

    周云砚性子正直有余,风月不足,看得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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