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情人关系,但也轮不到他来横叉一脚。
回去的路上,他想这种莫名其妙的感情来得快,也一定去得很快吧。
百盏红灯笼下,他想娶她,想把她永远留在自己身边,如果只要随意说一说弃剑归隐之类的话就能与对手酣畅淋漓的打一场的话,那这样的生活实在不错。
晨起练剑时,昨夜的种种就被剑风吹得一干二净,林默是谁,他不记得了。
放下剑休息,他路过小径花园,路边的桃花开出了两个花骨朵,两朵花点缀了一园春色,他忽然住脚,忽然想,这花很像林默,都粉粉的。
……忘记又记起,然后再强迫自己忘记,反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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