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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战,和北原人几乎是一拍即合。

    之前班郡有个战友就是,名字已经记不得了,但班郡对他的战斗力却有着极其深刻的印象。

    狼崽子多被雇佣军团收买,而他们无所谓是否去当敢死队。以至于他们的队伍总是给丢到敌营后方或周边,让他们自己杀出条血路与大部队会合。

    民兵营的武器非常差,与装备精良的永泽人没法比。人家有着上千米射程的枪,士兵也训练有素,而他们打个百米开外的酒瓶估计还不准。

    所以北原民兵营伤亡比例很大,有的士兵必须当成诱饵两到三次。这对他们这些乌合之众已经很了不起了,能上过三次以上还完好无损地回来,大家都觉着这是奇迹。

    然而班郡的那个狼国战友去过两位数这样的队伍,身上有着各种弹片擦伤的痕迹。他只有一杆生锈了的枪管,就这么打到北原战争结束。

    所以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话还是有些道理,有的人上过一次前线就没了,有的人是嗅到战争的味便钻,却安然无恙。

    据说这个战友打完北原战争后又跑熊国去了,在那边继续上一线。

    而且狼国人讲义气,说是帮他们北原打,就踏踏实实打,这也是为什么班郡喜欢狼崽子。

    唯一不同的是狼国人非常好爽耿直,而北原人更懂得忍耐。

    毕竟他可不认识什么狼崽子,为了一件事可以等待二十多年。

    班郡稍微回想了一下地址和照片,再检查了手枪。但这还不够,他绕到隔壁街又去买了一盒子弹,一把匕首,一根绳索,以及三条弹夹。

    忙完这些准备工作之后,天色也暗了下来。

    他坐在超市门口啃完了一条面包再送了两瓶酒,感觉焕然一新。

    他可以行动了。

    那是雾枭的夜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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