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同一个时间段,来看同一部电影,还不够特别?”
我和他遇见不过两次而已,两次最适合的词是“碰巧”,而不是什么“总是”。但我懒得与他长篇大论,就敷衍道:“你总是这个时候来?”
“大部分,你也是吗?”
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已经走到影院门口,我跟他分别望向两条路,结束这场短暂又意外的闲谈。
Joe却忽然说:“也许下次我们可以一起来?”
我半眯着眼,注意力全被他身后不远处的一只叼着老鼠路过的野猫勾走。
她长得实在太漂亮了,长缕的白色皮毛蓬松又顺滑,霓虹灯光洒在她身上,仿佛为她量身打造的五彩长裙,高傲地踮着脚掌悠悠前行。
我明白“猫步”这个词的初衷了。也瞬间理解了为什么人类要违背自然天性,趋之若鹜地打造一套世俗标准,将美的定义条条框框地钉在里头。
虽然我并不会多瞧杂志封面上的性感模特一眼,但不免俗地看到泳装肌肉帅哥仍会眼前一亮,心头一跳。即使我如此唾弃人们千方百计伪装出的浮夸外壳,但内心,但肉体,但情感,无一不被过分美好的皮囊左右。
Joe又重复了一遍他的问题,我才回过神来,注视着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