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现在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亿点短呢。
——
某些运动它也是很耗体力的,晓得发,所以,饭还是要好好吃的。
9、风雨气候
冬日夜长,夕阳的余晖散去的很快,这会儿已经完全不见了,初时的夜空星星隐隐显现。
风不多,但很冷。
车库挺大的,能停五辆车的位置,但却只停了一辆车,看着空荡荡的。
程奕不是不爱车,只是作为交通工具来说他觉得无所谓,有一辆就行了,档次和性能差不多就行,虽说男人没有完全不在乎面子的,但他还真不是那种特别爱招摇的人。
尽管今年年初的时候迷上了夜场飙车,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想过换车或再买一辆——其实说白了,那些刺激的玩乐项目也只是想给生活找点乐子而已——这样的年纪,程奕却总觉得自己的生活里缺点什么挺重要的东西。
像是什么都有,真要说一说的话,除了钱,能脱口而出的东西寥寥无几。
程奕把车从车库里开出来的时候,千暮正等在正门门口。
身上裹着那件又长又肥的深色外套,双手因为要压着胸前重叠的衣襟而揣在怀里,程奕看到对方目光望着自己的方向,表情淡淡的,很冷静,刚才在里门口的那份旖旎感——迫人又示弱的样子,一点也没了。
门外场景开阔,夜色渐浓,愈发趁的千暮烟火不侵,门廊的顶灯打在千暮身上,发色和眼眸的蓝奇异的折出光晕,变得鲜明。
在冷风里裸露的一截脚踝白的近乎透明,踝骨尖在这样的距离里也能看出一点被冷空气洗礼后的晕红,让程奕神色发直——不由想到了那凸出的踝骨在掌心交付又挣扎的感觉。
血液渐热,程奕“嗖”的一声把车开到了千暮眼前。
两人目光对上,些许侵略的情绪掩在程奕眼底。
对方居高临下,那种从身体内里透出来的无端贵气和无形气压又深深的压住了程奕——他说不上来,对方的情绪总是收放自如,随心所欲又拿捏有度,程奕只觉得自己在对方面前,除了身高别无优势。
就像此刻——和自己对视无丝毫躲闪,就算这时长延绵一生似乎都无畏无惧,直白又镇定。
然后程奕败了,他眨了眨眼睫——突然觉得自己才花五十来万买的车用来载千暮实在寒酸——他想换车了。
程奕正想下车展现一下绅士风度,补一补自己立时有些不足的底气——帮对方开车门。
手刚搭上门把手,对方已经很自然的走下了门台,随即就自己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了进来,坐在了他的右手边——系安全带的样子看上去不甚熟练。
系好后抬眸看程奕——示意可以走了。
程奕一直盯着千暮的动作,冷不丁被对方看过来,还发出了下一步指令,他心里一紧,踩油门的脚就重了点,又是“嗖”的一声,车子驶出了大门外。
大都市的夜晚往往比白天更加热闹,街道上人群很多。
红灯闪烁,玩飙车练就了程奕扎实的车技,尽管从家里开出来车速就卡在线上没下来过,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停车的时候依然很稳,没有顿停感,不至于让人忍不住身体向前俯冲。
“想吃什么?”
这样小心又轻声的对一个人说话,程奕还有些不习惯,身侧的人实在太让人移不开眼,程奕侧头看两眼就赶紧把目光移开,看向前方斑马线上匆匆穿行的人群。
“随便。”
千暮语气轻便,像欣赏花簇一样的打量着前方男女老少的行人。
“……”
这座城市虽大,还真没有一家叫“随便”的餐馆或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