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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榆忽然有些后悔救下她了-----唔,当时应该绕道走的。看着小姑娘被一帮不良少年包围的时候,因为太饿了,改道浪费时间,就出手了。
那孩子也忒狡猾,她还在犹豫的时候,就甜甜叫了声“姐,他们欺负我呢。”
还来不及辩解,那厢就围上来了。
结果就多了条尾巴,每天围着她转悠,一口一个“姐姐”,京片子脆生生的,脸上蜜样的笑掐的出水来。
小姑娘的家人赶过来的时候,阵势惊人,小女孩儿直扑上去,没轻没重的在男人脸上洒下亲吻。男人更是一阵“宝贝儿”“心肝儿”的,听得桑榆好生哆嗦:唔,要加衣服啦,真冷呢。
直到看清楚那个男人,桑榆当场石化:这是孽缘罢?竟又遇到和那人有关的人!
陈博源,那个男人念念不忘的就是他了罢?
谁也不知道两个人竟是父子呢,不为人知的私生子,连父亲自个儿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人,辛辛苦苦爬到那么高,就为了能够有那么一天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那个怨恨又渴慕的人面前宣告自己的存在。
“好狗血的剧情。”还是夏元贞的时候,那一晚,缠绵许久,筋疲力尽的两个人倒在床上,桑榆点了一根烟,听完故事,神情冷漠的吐出地一句话。
男人静默了一会,然后大笑:“的确。”
一个月以后,就是那场车祸。当然,在此之前,桑榆导演了一场完美的背叛,菲常完美。
没什么,他敢接受她,就应该想到有这么一天。尔虞我诈,生死场上不就是这么一回事,桑榆在遭到第一次背叛的时候就明白,所谓忠诚,不过是价码不够罢了。
两鬓有些微银白的男人伸出手,微微笑:“你好,我是陈博源,谢谢你救了我的女儿。”
桑榆微微欠身,优雅微笑,足够谦恭,也不乏骄傲:“你好,我是何桑榆。
天平座是一家餐厅,一家平房改成的。何桑榆原是老饕,自个儿手艺不佳,却万万不肯屈就,因此早早儿发现了这个地儿,便天天往那儿跑。
老板年轻英俊态度温和也是一个原因。
干煸牛肉丝。
白汁鱼肚。
豆油炒虾片。
萝卜鲫鱼汤。
肉丝酱红稣香,芹菜嫩绿清脆;虾肉香嫩,豆苗可口;厚底瓷罐里,乳白的鲜汤里静静漂这两条鲫鱼,鱼肉入口即化。
再吃上一碗小小的担担面,用四川的辣酱蘸着吃,简直把舌头也吞了下去。
远远地,封朔微笑着看着那个女孩子。眯着眼小口小口吃东西的样子像极了一只猫,优雅,慵懒,而且危险。
他早看见了她。
她穿着纯白v领竖纹长袖衬衫,下摆斜斜的打了结。低腰紧身牛仔裤,做旧极为地道。细带高跟凉鞋,精致的粗犷。灰色眼影,朱红口红,漫不经心的微笑,诱惑到极致。
简直就是个妖精。
尤其是那双眼睛,明澈清亮,看似清冷淡定,但在那清冷下却是犀利无情,似是藏匿着刀刃般的锋芒。魅惑动人,却又自信骄傲。
封朔招手叫来waiter:“那一桌的单由我埋罢。”
然后便静静地看着她品尝佳肴。
竟觉得就是看上一辈子也心甘情愿呢。这“一辈子”说出来,自个儿也惊奇,却又暗暗觉得理所当然。
结账时,那女孩儿怔了一怔,边看过来,眉尖一动,嘴角一勾,笑了起来。
封朔只觉得心脏漏跳了一拍,这一拍后,瞬间心不受控制的狂跳起来,席卷过来的是从不曾有过的陌生情绪。
脸颊暗暗发烫,连耳根也红了起来。
简直就像个什么都不懂的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