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以为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家闺秀,书画双绝的才情女子,直到如今还有人提起,叫丁思若,目标实在太大。
“你叫什么来着?”他瞥了她一眼,“我不太想得起来了。”
她朗声提醒他道:“奴婢高丁氏思若。”
为了凸显他强抢民女的恶劣性质,她刻意强调了“高丁氏”三个字,她话音刚落,远处的篝火旁的人就转头往这边看,也许是见了乐风,立刻都装作没看到,又把头给转回去了。
“啊,原来是个倭国人。”他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说,“既来了中原,就改个中原名字吧!”
“什么?”她盯着他,这是要玩儿什么花样!
“从今往后,你就叫胭脂吧。”他扫了她一眼,笑得格外开朗,露出一拍整齐的白牙。
她有匹马叫纤离,有条狗叫五月,这位大爷居然管她叫胭脂。
取得出这么恶俗的名字,可见这几年没少到勾栏妓馆儿里花银子。
“谢王爷赐名。”反正喊出来丢脸的也是取名字的人,她无所谓,用手指了指马车,抬头逢迎道,“王爷不愧读过一车的书,好文采!”
看着她大摇大摆地走开,乐风万箭穿心,这就是丁思若,一个嬉笑怒骂全不走心的女人,一个说谎像吃饭一样平常的女人,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还死不悔改!
一个女人跟着他们一群男人,她怎么就完全不惧?
都闻大漠之中民风开放,她是要经历多少才能对这种事也处之泰然?在马车上也能睡得如此安稳?
想到这里,他就恨得牙痒痒。
他乐风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多少过往都可付诸笑谈,但丁思若这个结,解不开,唯有死磕,若早知道她身处丘城,他早来了。
丁思若躺在马车上,锁好了门,掰着手指算,再过两天入了京,她就可以想办法自救,总不能真一辈子当他的胭脂不是?
她爹丁皓胆小怕事,又是个十足的丁家人。
五年前差点儿亲手掐死她大义灭亲,现在看她好好的夫家不待,又跟着乐风回来了,甭管有什么理由,反正不想尽各种办法弄死她才怪,非但如此,而且还绝对要跪求祠堂里的牌位原谅,受尽叔伯大爷的凌辱,她甚至都能想到丁远洋那白胡子老头会如何羞辱于他。
还是算了吧。
家是不可能回去了。
亲近的姑娘早全嫁人了,三从四德学得都好,只怕连话都不愿意和她说,偶有几个堂兄弟就算有心帮忙,也惧怕族中规矩惨礉少恩,只有为难的份儿。
人缘差到这种地步,绝不是她丁思若不会做人,归根结底,谁害得她做丁氏门中最大的污点?还是他睿亲王乐风少爷!
看来,也只有找姥爷。
第9章 福利
丁思若其实是跟着姥爷长大的。
第一次见姥爷的人都怕他,还以为遇上土匪了,但他不是打家劫舍是打铁,一手承办了朝廷所有的兵刃剑戟,不是一般人家,总之就是,有钱。
那个时候她老爹还是个一穷二白的考生,在他们老丁家处处招人白眼,挤在一个小破屋里,她老娘一介富家女,偏偏就看上了这个文弱书生,死活要嫁,为了这个都翻了脸,赌气不和家里联系,结果丁大小姐出生之后跟着挨饿,姥爷实在看不过接过来自己带着。
姥爷可是个道道地地的玩家。简单来说就是钱多了,唯一的苦恼就是怎么花着才有意思,才有面儿。
但凡说到吃,就没有不懂的。
但凡说到喝,就没有不能的。
但凡说到玩,就没有不会的。
但凡说到乐,就没有不行的。
那个时候她所知道的人生,除了吃喝玩乐,就是吃喝玩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