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17

才哪跟哪啊,要一次性写完一整管墨,手都得给你写酸了不可。

    赵棣立马感觉到了钢笔的好处。

    以前毛笔写字,长袍上沾些砚墨,特别是长袖上,是经常的事情,但使用钢笔,完全不用担心这个。

    而且,随着书写,他也发现,钢笔要比毛笔好掌控得多。

    毛笔写不了多久,手就会酸就会累,所以古时候抄书,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坚持得下来的,古有抄佛经以表孝心等说法,其实考的就是耐力。

    赵棣越写越流畅,由先前笨拙的字体,竟然慢慢开始有了写他写毛笔字时的风格了。

    说到底还是一个熟练度的问题。

    莫少珩看赵棣似乎颇为喜欢,说道,“我让人给你也打造一只。”

    有了第一支,第二支制作起来就要快捷很多了,就和制作一支首饰差不多?

    旁边正在玩铅笔的南一,“我也要。”

    莫少珩心道,得,再做两支。

    数日后。

    莫少珩去了一趟乌衣巷。

    一是,给赵景澄等学生,一人一套厚书壳的本子,一人几只铅笔,还有一个书包。

    北凉的读书人,都是使用书箱,但书箱本身沉重就不说了,因为是单手提,从小就这样的话,容易形成长短手。

    琴楼上,赵景澄等人,背着书包:“……”

    莫少珩:“……”

    是感觉有那么一点点奇怪,说是初中生吧,有点像,但又一身的小袍子。

    感觉怪怪的。

    赵景澄等拿着手上的本子和铅笔,翻来覆去的看。

    莫少珩说道,“怎么样?以后上户外实践课,是不是方便了很多?”

    他给这些学生的,就像是一个套装。

    赵景澄等正拿着铅笔,在手上打开的本子上划。

    以前,用毛笔的时候,这个姿势的话,连笔都拿不稳,本子也一样,软绵绵的。

    但现在……

    如同得到了什么新奇的东西,玩得不易乐乎。

    莫少珩教了一会铅笔的使用,然后让一群学生要么在琴楼要么去图书馆练习铅笔字。

    他还得去给他的小货郎送笔。

    他的小货郎虽然有了教书先生,但无笔可用。

    正好,现在也给配上。

    加上以前给他们的书本《论语》,以及现在的铅笔和宣纸,也算凑齐了一套了。

    给两百个小货郎发笔发纸,也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

    “莫少珩在给他小货郎提供笔墨纸砚?”

    “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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