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开始。
有书曾写过,研究一场爱情的发生简直和探索宇宙的起源同样困难。
在我年少懵懂的时候,我也常思索爱情是什么,可结果无一例外全是不了了之。
为此,我还特意去谈过几场恋爱,使出浑身解数的去逗女方开心。送花,送零食,送衣服,送手工品和化妆品……
只要是书上记载过的,我基本上全送了个遍,可惜仍然没有跟对方走到最后。
朋友总说是我的原因,谈恋爱不能只知道送东西,还要学会调节彼此之间的气氛。这种气氛在书上有个学名,俗称——浪漫。
所以我也曾冒着倾盆大雨从家里走到学校只为给女方送把伞;扛着炎炎烈日在女方教室门前苦等四十五分钟只为在她出来时能咬上一口她喜欢的冰棍;挡着鹅毛大雪把外套脱下来盖在女方头上一路将她从学校护送回她家,最后还要抵着寒气抱着外套打着摆子哆哆嗦嗦度分如年的走回自己家中,其中的憋屈还不能跟朋友或者家人抱怨,什么话都得往心里咽。
好的全留给女方,坏的一律自己扛。
可即使是这样的尽心尽力,每一次说分手的时候,她们的理由都统一只有三个字——不合适。
陈奕迅的某首歌中唱道,爱是怀疑,爱是妒忌,爱是种近乎幻想的真理。我虽然没太看懂这句歌词的含义,但是我觉得说的挺贴切的。
我们都知道,爱是建立在喜欢的基础上的,当有人跟你告白时,即便你不喜欢对方,但不能否认的是,大部分人内心都是高兴的。
这种高兴一半来于虚荣,一半来于自恋。
当青年听到Reet跟他表白的时候,那只高高扬起准备扇下去的巴掌,也硬生生地在半空中转了个弯。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Reet说,“但是这个想法只截止到上个星期前。”
说完,他便抱住青年,“我也不知道我看上你什么,但是奇怪的是,我每天都在想你。不是无止境的想,是那种断断续续的想。吃个饭会想起你,打个电话会想起你,看个电视屏幕里的画面也变成了你,甚是是上个厕所,我都能想起你……”
“我觉得我有病。”Reet看着青年的眼睛,缓缓说道:“而这个病——只有看到你才会好。”
我很少看到Reet认真的模样,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和廖沐秋差不多的状态,属于逗逼类型,只不过比廖沐秋稍微理智了那么一点点,但仍然是和廖沐秋一样是一个吊丝。
当然了,我也是。
虽然我觉得Reet说的很深情,甚至可以称得上肉麻,但不能否认的是,青年被他打动了。
这个说法,可以从Reet抱住他他却没有推开Reet看出。
再之后,Reet还抱着青年说了很多很多,但是我没有继续偷听,因为我离开了。
我的潜意识告诉我,他们需要单独的空间。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我前两年谈的最后一场恋爱。
19、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女方是一位温良贤惠的姑娘,家庭条件优越,自己旗下有一家不大不小的资产经营公司,是一个内柔外刚的女强人——至少婚姻介绍所上是这么说的。
相亲是被我妈逼的,第一次会面地点选在一家环境看起来有点高档,点起来也有点高档的咖啡厅。她穿了一袭茶色风衣,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
“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见面的第一句话,也是她的开场白。有点强势,但我喜欢这种直接。
正如她所说,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当我发现时,是在我们相恋后的第三个月,她没跟我相处前,在某次娱乐宴会上,染上了毒瘾。
她对毒品的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