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父与沈越鸡巴上,分别烙:公狗与小狗!在白素的鸡巴与骚穴上

贱如狗。怎么可能会有资格也像普通人那样,享受到法律保护呢?

    对于逃奴,不只家主有权利直接搜捕处置。

    若是家主报警,警方自然也会帮助家主搜捕逃奴。

    逃奴一但被主人知道下落。唯一正确的做法,便是乖乖自行请罪,任凭主人责罚完后再行处死。如此才能赎罪,并得到最轻松的死法。

    若是逃奴被找到,还不知悔过,不知认罪。

    那么,他们必将承受难以想像的残酷家法。甚至会比起自行认罪,死法更加凄惨百倍。

    在A国,家奴多半从小被训诫。向来忠心。

    极少有胆敢背主逃走的,下贱不懂规矩的逃奴。对于家奴而言,家主就是天,就是一切。

    但是也有少数家奴并非生而为奴,因而保留人性。

    例如沈越的父母,原本都是普通自由人。

    沈父因为年轻时酷爱SM,又对家奴制度深感好奇。加上慕强心理。于是自己主动跪在夜家门口想要认主。

    他当年跪了三天三夜,原本看不上他的夜家主。才看中他的忠诚与毅力,允他签定生死契,从此放弃人权,且其子嗣亦然世代皆为夜家私奴。

    而沈母白素。原本亦然是自由之身。

    但十五岁那年,他的父母因为父亲赌博而离异,在夫妻挣抢扶养权时,法院将他强行判给了父亲抚养。

    而他父亲生性好赌,考虑到儿子白素体质为罕见的双性。在黑市可以卖到极高的价格。

    于是便考虑将儿子卖掉,换些钱财用以赌博。

    他原本只想将儿子卖为男妓。

    没想到在俱乐部时......

    当时俱乐部正巧有位贵客光临,夜家的家主!也就是夜华的父亲。对于罕见的双性人白素美丽的容貌与奇特的身体极为感兴趣。

    毕竟双性人这种玩物,不是花钱就容易买到的。

    世界上都难得有几个。

    于是,便付了一大笔钱,与白父交易,直接让白素签定奴契,把白素命也卖给夜家。

    而白父只要拿到钱,怎么都好说,至于儿子的死活,对于他而言,又哪里及的上钱财重要呢?

    从此,沈母:白素。便正式成为了夜家的:家奴。

    因为容貌极为美丽,于是便被好色的夜家主整日淫辱,观赏,调教。

    夜家主本着好东西不应独享的原则,还时常将他分享一些狐朋狗友共同玩虐与调教。

    但天真年少的白素,一直误以为自己是夜家主的情人。

    且夜家家主是自己的爱人与主人。

    误以为自己是因为“犯错在先”才会被他送给朋友玩。

    误以为夜家主从俱乐部中救了他,使他免于成为男妓,且还有幸嫁给夜家主成为他的妾室。是对他的救赎。

    从不知道把别人往坏处想的他,又如何能考虑到:

    父亲之所以会与母亲争抢他的抚养权,目的是看中了他罕见的双性身体能卖个好价钱。

    而主人之所以从父亲手里购买他,亦然是觉得双性是罕见生物,可以用来淫玩呢?

    还反而觉得,主人对他亦然有情,而且他的身子既然被主人给破了,就是主人所有物了。理应全心爱着主人效忠于主人。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认得他,看得到他的人,除了主人便再无他人了。

    直到有一天:主人娶妻了。

    主人的妻子是大家族之女。是主人费尽心思才追求到的。

    成亲那天,主人的妻子要求主人将:他自己所有宠妾全都杀掉,以证:他只爱她。

    于是主人为讨夫人欢心,便杀掉了:所有与他有过性交关系的男女家奴们。

    唯有沈母:白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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