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毛巾擦汗,上半身沾了些沙子,让人很难忍住不去看。
打排球的运动量很大,然而也没见宋易晟有多累。
现在与之前不同了,男人在第一次的时候总会要情绪激动一点,第二次就不一样了,沈淮书心里直犯嘀咕,不知道一旦在一起,自己究竟要受多少苦。
下半场开始,其他人的体力明显锐减,对面的人转攻为守,然而在宋易晟的攻势下,场上的比分被越拉越大,最终以宋易晟一队的胜利告终。
男孩子之间的友情都很简单,这一场下来,他们已经熟悉到能勾肩搭背的程度了。没有力气打第二场,几个人就伙着去买了水枪,当一个男孩拿着水枪四处扫射的时候,沈淮书心道不妙。
可当他要作防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水枪滋过来,白衬衣立刻湿了,贴在身上,斑驳陆离。
“阿晟!”他下意识喊道。
宋易晟看过来,立刻调转枪头,将那个男孩子给赶跑了。
“边儿去!别弄这儿来了!”
他赶过来,瞅见沈淮书的衣服和头发都湿了好些,衬衣下的皮肤若隐若现,因为肤色太白,被太阳一晒,就成了粉红色。
明目张胆的引诱。
宋易晟的喉结滚了滚,浑身僵硬了拿了条浴巾,小心翼翼地将春光给盖住了,反复确认,一丝没漏,这才松了口气。
“我就说,你这件衣服太透了。穿了和没穿,有什么区别?”
他哑声说。
沈淮书将浴巾抓着,目光缓缓上抬,他刚想反驳,忽然脸色就变了,将浴巾扯下来,一把扔在了宋易晟的小腹上。
“你丢不丢脸!”
宋易晟茫然地接过浴巾,往下看了眼,赶紧坐下去,用浴巾把下身挡住,尴尬地连脖子都红了,委屈地为自己申辩,“我能有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