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他住的旅舍只是一间普通的小旅馆,根本没有什么电梯,整栋楼的出口只有楼道中间的一部水泥楼梯。出门后,林立强并没有走楼梯,而是径直上了旅舍的顶层。因为他猜测,警察既然找到他了,那下面绝对是有埋伏了。
上了顶层,林立强走到楼顶的西北角,墙边有一根排水管,直通楼下。以他的身手,从水管下去并不难。这是他在入住旅舍前,便观察好的。
林立强仔细地看了一下,发现水管四周并没有人,也没有人隐藏,当下人如猿猴般,轻松地下了水管。甫一落地,他便发现不对。
就在这感觉升起时,从左右各走来几个便衣的警察,道:“天狐,不许动。”
天狐只是江湖中人给他的外号,其实他的名字叫林立强。
他虽看不见,但是气息上看,他判断至少有五个人。五个人的就有五把枪,他可没有把握在一瞬间干掉五个人,所以,这个险不能冒。他乖乖地将手举了起来。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香港黑帮电影中经常说的一句话。这句话,他也很喜欢。
只是他怎么想不到这句话最终应在他身上了。
林立强有些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等了一会儿,他倏然觉得不对劲,这时耳边,他听到几声轻微的,好像有人倒地的声音。心中好奇,他不由转过头来一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他身后已经站了一个身穿校服,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
在地上,躺了五个身穿便衣的警察。
“是你?”
这人,他并不陌生。正是当初在公交车上坏他事的少年:“你为什么要救我?”
因为幼时的经历,所以林立强对任何人都保持着一分戒备。所以在危险解除后,他第一时间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我说过,我欣赏你。”
少年说话的时候,脸上挂着一丝笑意,眼里意味深长。这种情景出现在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身上,显得很诡异。
“你的这分青睐,我可承受不起。”
十天以前,如果不是他插手,他根本不会落到这步田地,如非顾忌着不是对手,林立强早就上前狠狠揍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