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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还是我想要当模特想进娱乐圈?”

    程小天声音有些小,但还是坚持地说:“你把你的想法跟你父母亲说,他们肯定会理解的。”

    缪森竖起食指放在嘴唇前,打断了程小天的谈话。

    “我知道你也是喜欢男人的,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了。那我告诉你,后果会是什么,”缪森扬手又叫了一扎啤酒,“我父亲会把我的腿打断,然后送我去精神病院或是电击治疗室一类的地方,直到我跪在地上哭着向他保证我他妈以后永远只对女人硬得起来。”

    啤酒到送到面前,缪森抓起瓶身,一仰头吹得一滴不剩,随手拭去嘴边的纯白色浮沫,眼睛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全是孤寂冰冷的色彩。

    “可是,”程小天小声说,“我爸爸没有把我的腿打断啊……”

    缪森无所谓地扯了扯嘴角:“那你就要好好回想一下了,究竟自己是被收养的还是你爸妈出于别的目的早就把你卖了。”

    “什,什么啊……”

    “你还不明白么?在他们眼里,男人只能是喜欢女人的,不喜欢女人的男人,不是他们的儿子,甚至不属于人,是怪物,如果不能掰正,就只能彻底消灭掉,这才是让这个世界回归正常的唯一方法,”缪森脖颈上的青筋微微爆起,“我再告诉你,我上初一那年,喜欢上了一个跳街舞的男生,也因此迷上了跳街舞。然而我父亲听说我要学跳舞,第一反应就是‘跳舞是女孩子和恶心的娘娘腔才做的事’,追到学校来,在校门口骂了我整整两个小时。”

    程小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换了个话题:“那,你姐姐说,你拿了家里不少钱……”

    缪森一愣,低下头沉默良久,才咬牙切齿地说:“那是因为,我是个傻逼。”

    程小天惊讶地看着他。

    缪森眼睛盯着酒杯:“我交的第一个男朋友,我跟你说过,你记得吧。”

    程小天隐约记得缪森似乎确实说过,他的第一任男友是大学同一个院系的同学,也是街舞社团的前辈。

    “他对我很照顾,并且全社团上下都知道他是喜欢男人的,他对这点从来没有隐瞒过,则应该是他做得最坦荡的一件事了。因此每次看见我和他一起去吃饭或是跳舞打球,社员都会起哄。那是我的初恋,我也是真心实意觉得,他应该是喜欢我的。

    “我和他谈了两年,两年里我什么都给他了,包括身体,包括所有的情感所有的喜怒哀乐。他很喜欢在床上玩花样,我不喜欢那样,但是为了让他开心,我什么都能豁出去做。现在想起来很傻,但是我当时做这些,真的仅仅只是想毫无保留地告诉他我爱他。

    “大四临近毕业的时候我一直隐隐地担心,身边因为出国、考研、找工作而分手的情侣数不胜数,我很害怕我们会落入像他们一样的境地。可是他让我不用担心,说我去哪里他就去哪里,所有的事情都不会成为我们的阻碍。现在想想,那大概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日子了。”

    缪森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深深地闷了一口酒。

    程小天追问道:“那,然后呢?”

    “你相信吗?其实根本连分手都算不上,”缪森的笑容很凉薄,“毕业前他说他要创业,缺少资金,我就头脑一热跟家里撒谎说要钱打金首饰,其实把钱全部给了他,满心憧憬地等着他在北京安顿好就接我过去,我们一起从零开始创业。然而三天后,我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

    “什么?!”

    “他把我的联系方式统统拉黑了,我去问社团的其他社员,没有一个人肯告诉我他去了哪里。后来才有人偷偷私下里告诉我,其实两年里他一直有不间断的新鲜男友,上一秒他刚刚送我回宿舍,下一秒可能就去和新学弟喝酒打球了。其实他很聪明,从来没有公开承认过我们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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