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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吃的冬笋烩肉,菜市场刚上的鲜笋,他赶早市去买的,一把带水的绿笋咔嚓咔嚓切成滚刀条,焯水勾芡,爆上姜和葱花,非常香。

    宋清远有点素食主义,且偏爱应季蔬菜,这道菜还是他们最要好的时候,宋清远手把手教他做的。

    很奇怪,他那时根本没有心思,分开之后却会在每年冬天都买来做。

    把回忆一寸寸炖入,一次两次,一年两年,到了最后,味道已经和宋清远做出的丝毫不差。

    变化总是悄无声息发生的,爱一个人,因为全心全意用自己作思念的载体,难免就渐渐活成了他的模样。

    宋清远回家时,电视播着晚间新闻,桌上有他最喜欢的菜色,客厅已经整洁如新,完全看不出半小时以前这里还像一座垃圾山。

    难得任丛阳没在晚饭时挑刺,吃完之后两个人带着宋糖去打羽毛球,程重安强行抱着王子亲昵了一会儿,任丛阳忽然穿着一件砍袖从阳台连着的廊门走进来,喊他:“喂,家政,哎!”

    程重安松开毛茸茸软乎乎的王子,有点不情愿地起身走过去。

    任丛阳用命令的口气:“我有件衣服送去干洗了,你给我拿回来。”

    程重安愣了愣,“现在?”

    晚上八点多,干洗店应该都关门了吧。

    “不愿意去?你不是家政吗?哦,我的错,打狗还得看主人,你只能听宋清远的话是吧?要不我叫他过来?”

    “……”程重安抿了抿唇,感觉这种对话继续下去也没什么意义,“在哪里?”

    “东皇区。”任丛阳咧嘴一笑,“你放心,店是二十四小时会员制,你报我的名字就行。”

    东皇区,和他们在的西港区几乎是个大对角,打车来回都要一个多小时。

    他动作快一点的话,正好可以赶回来哄宋糖睡觉。

    程重安没再多说,从任丛阳手里拿到干洗店的名片,套好羽绒服就出了家门。

    寒冬腊月天,从开着地暖热烘烘的家里走到零下七八度的北风中,街上的行人都寥寥无几,程重安跺着脚等车来,看见街对面一只瘦巴巴的小橘猫正在垃圾桶里翻吃的。

    他一直默默地看着,直到小猫牢牢叼着一块剩肉,左顾右盼地飞蹿过马路才移开视线,自己都没察觉地松了口气。

    干洗店真的很远,还好错过晚高峰,没用一个小时就到了。

    这家叫Venus的干洗店是北欧风装修,内屋穹顶高得有点夸张,天花板上悬着巨大的羽毛灯,店门口的迎宾是一个金发外国人,一身蓝色的西服套装,带着标准的八齿微笑上前问候。

    程重安报了任丛阳的名字。

    “噢,任先生啊,”男人说中文时有种奇特的音调,他用碧绿的眼珠盯着他,笑了笑,“您稍等。”

    程重安刷旧的运动鞋踩在门厅柔软的手织地毯上,他抬头慢慢打量着这个店,只觉得这种奢侈的装潢风格恍如隔世,厚重的丝绒窗帘,巨大的弯脚红木桌,朦胧的灯光……

    “不好意思,久等了。”

    程重安循声转身,下一秒,被扑面的红酒淋得从头到脸湿透。

    刹那间有种窒息感,醇香的液体从他发尾滴落,顺着脸颊滑下来,又慢慢淌进脖子里,狼狈不堪。

    休息区还有零零散散两三个等待取衣服的人,都惊愕地看向这边。

    金发男人手持空空如也的玻璃杯,脸上依然带着相同弧度的微笑,彬彬有礼地对他说:“这就是任先生让您取的衣服。”

    缓了几秒,像是好不容易重新安上电池的机器人,程重安终于慢慢动起来,他舔了舔嘴唇上的液体,抬起手背擦一把脸,不卑不亢地说:“我知道了。”

    “抱歉弄脏了你们的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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