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丝。
“我今天就会把你送回去。”诺顿额头上冒出井字符,磨了磨牙威胁他。
阮夭“啊”了一声,瘪了瘪嘴,语气撒娇似的拖着轻飘飘的尾音:“那好吧。”
你这么失望是怎么回事啊?
诺顿觉得自己再忍下去可能会提前去见上帝,对上帝发誓,他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好脾气的时候,结果阮夭无知无觉,还非要在人家雷点上蹦迪,说话黏黏糊糊地好像一团化开的棉花糖:“你干嘛总是不笑呢,看起来好凶。”
红毛混混是剧本之外的人物,阮夭不用保持那个色批财迷人设,便很容易蹬鼻子上脸,踩在临时饲主的脑袋上耀武扬威。
诺顿英俊深邃的眉眼本该是极其慑人的,但是某个亚裔小青年眨眨圆眼睛,他竟然奇迹般地咬碎一口白牙硬生生忍住了要把人炒翻的怒火。
他逼自己深吸一口气,沉默了半天,拧出一个有些过分狰狞的“和善”微笑。
阮夭抖了一下,下意识把叉子上的胡萝卜塞进了嘴里。
如果可以把情绪具象化的话,阮夭脑袋上现在一定顶着两只毛绒绒的发抖的兔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