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是这样的,一个月前,我受雇为莲老的私人律师,全权负责莲老个人法律方面的咨询以及相关事务。
一星期前, 莲老拟定了一份声明,此声明已经经过公证,合法有效。
该声明中称,一旦莲老的健康状况出现问题,不能再负责莲氏的相关管理,
指定由孙女莲杉草代理董事长一职,全权负责莲氏的一切事务。
直到遗嘱生效,届时将按遗嘱中条款执行。”林聿远宣布道。
“怎么会指定小草成为代理董事长?这不是开玩笑吗?”立刻有人抗议道。
“就是啊,她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女娃,她懂什么?别将莲氏搞破产了!”
“这声明一定是在爸不清醒的情况下拟定的,应该判定无效!”
……
大家七嘴八舌地反对着,显然不能接受杉草成为代理董事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