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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浇的是浸入心肺的凉, 甚至有些怕冷的,不再穿着常穿的轻纱,换上了绸缎衣裙。

    简宝华便是如此, 绫波缎的长裙泛着银鳞样的光华, 手中捧着简长平写的字,他年岁太小, 难免笔力有些不足, 但横平竖直, 在他这个年岁做的很好了。看过之后把字卷起,摸了摸简长平的脑袋。

    简长平得了她的夸奖, 笑得眼弯弯。

    肖氏看着两人,目光里是欢喜和赞叹。

    简老夫人也是笑眯眯的,年长的人最喜欢的便是大家和乐一堂。经过这些年的观察,她看得出肖氏就是见识浅薄了些,太过于怯懦, 但也有点好, 待先前齐氏留下的简宝华可谓是尽心尽力。再则,她的身子不好, 有肖氏打理简延恩的生活, 原本清瘦的简延恩也胖了一些。

    想到了这里, 简老夫人笑道, “你给你大姐姐看,长平儿,给不给祖母看?”

    简长平的两条眉毛绞到一起, “写的不好。”口中说着,仍然抓着字跑过去,递给了祖母。两只胖乎乎的小手趴在简老夫人的膝盖上,“姑姑说我腕力不够,所以写的不好看,我早晚会写的好的。”

    简琦眉眼都舒展开,“长平儿很刻苦呢,有这样的定性,今后一定读书读得好。”

    简琦成亲之后少有佳作,自从和离后偶有佳作,去年寒冬腊月的《寒梅雪》一首诗让人惊艳。简长平喜欢亲近简宝华,最佩服的除了爹爹就是简琦了。

    简长平听到简琦的话,黑白分明的瞳眸里光彩夺目。

    肖氏听到简琦的说法,也是弯了弯嘴角,为人母谁不愿意听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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