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节

浮尸。

    洪水的问题,即使在现代的灯塔国,都属于不可控制的天灾范畴。

    但是,大清朝的黄河泛滥,大多数情况下,却属于人祸。

    客观的说,清兵入关之后,从顺治开始,一直到如今的康熙五十三年,朝廷拨下的河工银子,至少超过了一亿两白银。

    但是,刚刚修好的河堤,根本抵御不住十年一遇的所谓大洪水。

    如果,督修虞城河堤的人,不是老四,玉柱肯定会怀疑偷工减料,造成的大堤坍塌。

    但是,老四是个办差极其认真苛刻的家伙。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谁敢贪墨工料银子,擎等着倒血霉吧。

    所以,玉柱有个很基本的判断,怀疑有人故意挖开了河堤,想栽赃陷害老四。

    唉,老百姓就是倒霉,有人想害老四,却不顾几十万人的生死。

    由此可见,在这个吃人社会,真的是人命如草芥。

    由于城墙修得很结实,虞城县城依然完好无损。

    只是,县城外边,到处都是洪水,只能行船,而无法步行。

    周荃收拢了手里的折扇,指着水面上的一具浮尸,轻声一叹,说:“兴,百姓苦;亡,百姓亦苦。试问,百姓何辜?”

    玉柱让周荃闭门思过,他老实了三天,现在又活蹦乱跳的出来活动了。

    玉柱的心里,冷嗖嗖的一片。但是,仅仅是改天换地,不革掉专质皇权的土壤,这种情况依然无法避免。

    此所谓王朝周期论的死循环也!

    玉柱到得很突然,他的官船已经靠到了城墙上,虞城县的大小官吏们,才如梦初醒的赶来迎接。

    洪水泛滥的非常时期,玉柱领着博启,住进了县衙。

    随即,虞城县衙便成了钦差的行辕。

    晚上,老十三来找玉柱。

    他一进门就说:“那帮贪官污吏,个个该杀。他们好大的狗胆,竟敢私下里掘了黄河的大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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