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一百四十一章 开海

变陈规,允许在闽,浙,粤数地开海。却在口岸之处课以重税,譬如对琉球的贡船采用轻税,仍是二十税一,对于其他各国贡船则是十税一,甚至五税一。如此之法,即富裕沿海百姓,更让国库得以充实,最重要是维持朝廷与宗藩的朝贡之体,将大权操之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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