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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还得过区级儿童画比赛第一名,但我根本不珍惜,奖状拿回来就随便往哪一扔,甚至随手往上面放杯子,压出了印子也无所谓。

    大哥把我的奖状藏了起来,拿回来一个,他就藏起来一个,但每次我都没什么反应。几天过去了,我一直不管他要,好像完全忘了这回事,于是他就没有主动还给我。

    我春游之前,不仅妈妈会给我准备零食,大哥也会给我买一些,每次我的书包都塞得鼓鼓的。大哥经常给我买小果冻和糖块,我很喜欢吃,妈妈不乐意给我多吃。每次我拿到大哥买的零食都超级开心。

    大哥说,他看过一些新闻,果冻和大个的糖块很容易把儿童噎死。不过他也拿不准,那时候我已经上小学了,可能已经过了被果冻和糖噎住的年纪,但他还是想试一试。

    后面还有一篇最显眼的日记,全文都是用红色圆珠笔写的。听说红笔写信是绝交的意思,但红笔写日记有没有这效果就不知道了。红笔的日记里说,妈妈的手被缝纫机弄伤了,血流不止,伤口很恐怖,去了医院。妈妈受伤都是因为我。

    大哥没有详细描写妈妈受了什么样的伤,只说“被缝纫机弄伤”,我只能想象出手指被机针扎穿……这也太恐怖了,真的发生过这种事吗?

    我完全不记得。可能是我太小了,记忆模糊,也可能是妈妈故意没告诉我。小孩子总是很难观察出大人身上的痛苦,所以我全程毫不知情。

    大哥说这事是因为我,但日记里并没有写我到底做了什么。这个“因为”是什么意思?是我在妈妈操作缝纫机时捣乱,让她分心受伤;还是妈妈在给我做衣服之类,太劳累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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