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少女的女人

全身。

    法医对谢小红进行的检验结果表明:处女膜呈新鲜破裂状,阴道内滞留有大

    量男性精液,经化验证实作案者是O型血。毫无疑问,这显然是一起男扮女装的

    恶性拦路强奸案。

    就在「7。19」拦路强奸案立案的第6天,也就是7月日的深夜2时许,

    又有一位衣衫褴褛的姑娘哭哭啼啼地闯进了文教区派出所来报案。

    姑娘叫万亚萍,是大连国棉三厂的纺织女工。当夜11点40分左右,她下

    班回家,途径教场路143号时,那女人佯装问路,可还未说完就用胳膊死死地

    卡住了姑娘的喉部,使她欲呼不出、欲喊不能,后来那女人把姑娘拖至墙角一个

    暗处强行奸污。

    「简直是色胆包天」刑警们愤怒了,他们发誓说,「不逮住文教区的这条色

    狼,他们就回家摆地摊去」。然而有勇无谋非智者也,只有那些智勇双全的人,

    才是掌握取得胜利的主动者。

    在市刑侦处长的主持下召开案情分析会上,刑警们根据「7。19」和「7。

    25」这两起拦路强奸案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作案手段判定,两案均系同一案犯

    即那个男扮女装的「中年妇女」所为。

    案犯着女装作案的动因有两点:第一点是利于接近女性,可以麻痹女性的警

    觉意识,成功率高,隐蔽性强;第二点是从「7。25」案中得到的启示,案犯

    有性变态倾向,可能是个异装癖患者。另外,从两案发生的地点看(案犯对文教

    区的地理环境及设施位置都很熟悉,尤其,他们断定,案犯就住在文教区附近。

    从案发的时间上看,两起这么重大的恶性案件时间仅相距6天,因而可以说,

    案犯不是罪大恶极的惯犯,就是心理畸变已导致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变态者。为了

    尽快捕获罪犯为民除害,他们以案犯的变态心理为依据,采用了一套事半功倍的

    行动方案,这就是诱蛇出洞,垂钩钓鱼。

    这是一个雨后凉爽的夜晚,连日来的持续高温已使疲惫不堪的人们,在这难

    得的清爽之夜里早早地进入了梦乡。静谧的教场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树影

    在桔红色的路灯下婆娑起舞。零时30分,一个穿着十分入时的标致女郎,从教

    场东路向西路走去。

    从她那不停地扫视着马路两侧的目光和她那训练有素的步伐中,我们可以看

    出来,她是我们的女侦察员,也是这次行动中被派来充当的「钩」和「肉」,去

    钩那贪婪的「鱼」诱那罪恶的「蛇」。

    当女侦察员行至教场西路的一个拐弯处时,猛然看见左手的人行道上,一位

    中年妇女从暗处慢慢悠悠地向她走来。只见那位妇女齐肩的披发,绿色的连衣裙,

    高耸的乳房,宽宽的肩膀,红色的拖鞋走路的姿势是一扭一撇的,显然很做作,

    女侦察员仔细地观察后断定:「目标」出现了。

    几天来,她不知在这条教场路上转了多少个来回,可每每都是「败兴而归」,

    今天终于有了「收获」。她抑制住兴奋的情绪,掏出手绢用力按了三下佯装擦脸,

    然后放回裙袋里,更加潇洒地迎着那位妇女走去。当她们走到面对着还有几米的

    时候那位妇女开始前后左右地环视四周,当看到没有任何车辆和人影时,她便拦

    住了女侦察员,问道:「同志,去教委宿舍往哪里走?」

    「往前500米,然后……」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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