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四章 报仇的段英

、小商人等稍富裕的人家已经懒得下厨,这个时候,古代的外卖小哥就应运而生。



    中,还有头顶食盘的酒店伙计,谁说他不是我们所熟悉的外卖小哥呢?



    这里的熙熙攘攘,让段英感觉到了新奇,又感觉到了无力感,因为段英在这里完全是无亲无故,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办,一时之间,段英就好像失落在这个应天城之中。



    不过,就在段英牵着自己的马不知所措的走在应天街道上的时候,忽然,耳后传来了几位少女撕心裂肺的嘶吼。



    “抓住他...!”



    “千万不要让他给跑了。”



    “这个人是拍花子呀!”



    .............................



    段英回头一看,就见到一名男子怀中抱着一个小孩,拼命的向前面冲去,而在男子的身后追着三名小丫头,此时的段英却并不知道,这次他算是遇到贵人了。



    因为这三个小丫头可是太平郡王稀罕的三个小丫头。



    汪雪,赵莲儿和徐妙锦!



    这三个小家伙,经常一起没事的时候就来应天的大街上闲逛,主要是看到什么好的胭脂水粉就买一点,女孩吗...谁还不喜欢打扮自己呀。



    所以经常一起结伴来大明,以往还好,但是今天三位女孩却碰到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这三个女孩遇到了拍花子,什么是拍花子,其实就是人贩子,有一个很无奈的事实,明朝是整个古代,人贩子最猖獗的时代。



    这也是为什么,在应天光天化日之下会有人当街抢孩子。



    有人一定会问,这是为什么...很简单,律法太轻了。



    早在秦朝时期就有了针对对拐卖人口法律,因为在那时候人口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像长城阿房宫和秦始皇陵这种大工程,都是建立在大量人口的基础上,除此之外秦朝又常年处于战争状态,因此对人口就更加重视了,所以按照秦国法律,一旦发现拐卖人口,不管你是主犯从犯一律判处死刑。



    到了汉文帝和汉景帝时期,虽然他们都采取休养生息的方针,大幅度降低了赋税和刑法中的酷刑的数量,但在拐卖人口上的问题上他们反而更进了一步。



    在汉代的法律中,贩卖人口将被处以磔刑,所谓磔刑便是我们所说的大卸八块,即先将人四肢砍下再斩首,然后还要将肉从骨头上分离出来,不仅如此拐卖人口者被处死后是不允许有人收尸的,而到了汉武帝时期不仅卖家要受刑,买家也难逃刑罚。



    



    据法律规定购买他人诱拐而来的人,买家全家都要处以黥刑,也就是在脸上刺字,除此之外其全家都要去服苦役。



    可惜呀,到了唐宋时期惩罚进一步细化了下来。



    据记载,拐卖人口为奴者,首犯绞刑,从犯流放三千里,并且买家与卖家同罪但减刑一等。除此之外唐朝从根源上对儿童进行保护,例如规定,父母及祖父母卖子辈孙辈者罪加一等。



    宋朝也沿用了唐朝的法律,但在其基础上增加了对官员的惩罚,记载,官员若对治下拐卖人口不闻不问者按渎职处理,到了明朝由于朱元章本人出身底层,因此他对拐卖人口更是深恶痛绝。



    但是遗憾的是,据记载,掠卖人口者杖刑100流放3000里,掠卖人口给他人做妻妾者,杖刑100判处3年徒刑,看着好像很重,但是花点钱,起码不会死。



    既然不死,那为什么不继续做,就这样,大明的人贩子是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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