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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情侣来纹名字的不少,还多是结伴来的,用来记录此刻的刻骨铭心。

    但也见过太多分手后后悔莫及想要将对方的名字洗掉或覆盖。

    出于好意,许知喃都会在纹身前提醒,一旦纹上了如果以后后悔,洗纹身会很疼,而且很有可能会洗不干净,从此以后都成为你血肉的一部分。

    陆西骁是一个人来的,许知喃不需要考虑措辞,又见他还这么年轻,直白地提醒他,问他真的确定吗,或许也可以用图案来隐喻的表示。

    陆西骁轻笑了声,无所谓又漫不经心的样子:“确定了。”

    “好。”许知喃问,“纹哪里?”

    陆西骁想了下:“锁骨吧。”

    “锁骨那儿肉少皮薄,纹起来会比较疼。”

    “嗯。”

    许知喃拿出绘画板,在角落写下“周挽”二字,正考虑用什么字体设计这两个字会比较好看,陆西骁问:“可以让我来写吗?”

    许知喃一顿,把绘画板给他:“可以。”

    陆西骁在上面写下——周挽。

    没刻意写得端正,就跟他平时写的字一样,“周”字连笔流畅,“挽”字最后一笔拉得很长。

    不算有设计感,但胜在真切。

    就像十七八岁的少年一样,像山风一样干净,像白雪一样坦荡。

    毫无伪饰,直白地剖开一颗真心献给对方,就连那点张扬、放肆都是独具少年感的浪漫。

    陆西骁想亲手写下“周挽”,刻在自己身上。

    融入自己血液。

    他仍然不相信永远。

    他不相信什么东西是可以永远不变的,也难以想象两个人会永远在一起。

    但如果是周挽,他就愿意用最愚蠢的方式让自己和周挽永远被捆绑在一起,融于骨血,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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