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官职表

、尉史各二,掌边塞卫戍;关隘之处置关都尉,均隶属本郡郡尉。

    四、郡丞

    郡丞,郡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属官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边塞诸郡另置长史,管理兵马军政,与郡丞同秩。

    县制

    县为秦朝最低一级行政地方,秦朝的正式官职也仅仅设在县一级。

    一、县令、县长

    秦朝按县的人口多寡,万人以上的县置县令、以下的县置县长。县令铜印黑绶、秩千石至六百石,县长铜印黄绶、秩六百石至五百石。县令与县长都是县的行政长官。

    二、县丞

    县丞为县的次官,职比郡丞,铜印黄绶、秩四百石。

    三、县尉

    县尉掌治安、捕盗之事,职比郡丞、唯不掌兵,秩同县丞。

    四、主吏掾

    主吏掾,官名。秦县令属吏,主管群吏进退。主吏掾萧何在沛县曾任此职。汉改设功曹,此名废。

    五、令史

    令史,管理文书档案。

    六、狱掾

    狱掾,县狱的典狱长。

    七、文无害

    文无害,所谓公平吏,掌巡查监狱,复查案卷,以防止冤狱。

    八、厩驺

    厩驺,掌一县车马之政。

    九、仓吏

    仓吏,县库的长官。

    十、治狱吏

    狱吏,县狱的狱卒。

    乡制

    县以下置乡,乡以下置亭,亭以下置里。这些都是以宗族为核心的人民自治组织。

    一、三老

    三老,一乡德高望重者充任,掌教化,有所谓孝悌仁义之家可以申报郡县予以表彰,并可以推荐优良子弟出任郡县吏。

    二、有秩,啬夫

    人口达五千人的乡,由郡指派一人为有秩;不足五千人的乡,由县指派一人为啬夫。两者职责相同,都是调解邻里纠纷、帮助政府收取赋税、安排徭役。

    三、游徼

    游徼,吏职,为徭役的一种,掌巡察地方、缉捕盗贼。

    亭制

    亭长

    亭长,吏职,为徭役的一种,汉高祖在秦朝曾任此职,掌同啬夫。亭长之属为亭父、求盗、亭卒,亭父负责本亭保洁,求盗负责追逐盗贼。

    里制

    里正

    里正,吏职,为徭役的一种,掌同啬夫。里正之属为里监门、里力、里卒。

    军队官制编辑

    太尉

    秦朝官制

    秦朝官制

    太尉为最高武职,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太尉在战国时期的晋、赵等国也有设置,职掌相类。秦朝的太尉职务与汉朝的太尉相当,但不列于三公,地位较低,与卿相若。

    护军都尉

    护军都尉,执掌军政,统领诸将。属官有中护军,领军史,掌禁军,参与武将的选补事务,遇将军率军出征时,则驻该军监督军政。

    常设将军

    秦朝仿周朝制度,设置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位上卿,率军镇守边郡。

    临设将军

    大征伐时,另置上将军(大将)、裨将军(副将),二者均为临时职务,战时选武将出任,军还即撤任。

    基层军制

    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辖五人;

    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辖十人;

    五什为屯,设屯长一人,辖五十人;

    二屯为百,设百将一人,辖一百人;

    五百将,设五百主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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