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过去的岁月

者有共同语言。

    “和你交谈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我的朋友,福雷斯。”

    “哦,我也是,佩顿。”

    福雷斯面上有些木楞的说道。

    相对于那些不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语言的小孩子。

    佩顿更愿意与福雷斯交流,虽然他有些呆呆的,容易走神。

    但是他遵守美德——安静!

    传统人们对于白痴的认知,应当是三体综合征,也被叫做唐氏综合征患者,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阿甘并非是这种情况,或许他是迟钝的,但是他并不傻,甚至比同年龄阶段的孩子更聪明。

    这一点从之前上车和女司机的交流就可以看出来。

    他思维足够完善,逻辑也很清晰,只是缺乏表达能力,与人交谈的时候甚至容易走神。

    佩顿更愿意将之形容为不善于表达,自我控制力不足,难以完全的将自己脑海之中的想法,表述出来。

    这很好,若是说他愿意与对方交流最开始的原因,只是因为对方叫做福雷斯·甘。

    但是随着交流的进行,佩顿越发意识到福雷斯的优点。

    一个迟钝的、思维逻辑却足够完善,最重要的是能保持安静的小先生。

    佩顿不介意在校园里,拥有这样的一个朋友,这比那些叽叽喳喳的小屁孩好得多。

    现如今,佩顿深刻的意识到安静是人类最大的美德!

    福雷斯完美的拥有这一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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