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蓉姐一片霞红的脸,我再次进入蓉姐体内,而蓉姐也似乎是爱上

    07年的6月份,我进入上海XX法院工作,身份是聘任制司辅人员。由于是法学本科毕业,所以对于法院的工作很快就熟悉了,运用自如。顺利渡过试用期之后,就被安排到了执行庭担任名义上为司辅人员而实则为书记员的工作,虽然在工资上和真正的书记员有很大差距,但是既然选择在体制内生存,就不能计较太多,尤其是目前这种既是新人辈分又低的情况下,更是只得欣然接受。

    在法院呆过的人都知道,其内部的勾心斗角绝不比古时候皇宫大院儿内的少,绝对有过之无不及,而对于我这样的新人来说,别想着怎末去算计别人,先花个几年立身自保才是首要打算,而据一些院内的「老人(资格老、辈分老。下同)」说,像我这样新进法院的人,能跟个好庭长就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上辈子修到了福分,我真的在进到执行庭后遇到了一个好庭长--也是本文的女主角--蓉姐。

    蓉姐三十有六,已婚已育,儿子两岁,在本院工作已有18个年头,丈夫在上海另一法院工作,官任民庭庭长,纵观之下可谓婚姻美满,家庭幸福,工作顺利,无慾无求。而我之所以称其为好庭长,是因为她的人缘在院内是出奇的好,上到法院院长,下到收发室人员,对她无一不翘大拇指;而她的口碑也绝不输她的人缘,院内众人对其无一不啧啧称赞。而她不论是对工作,还是对同事、领导、当事人等等都可谓是尽心尽力,倾其所有。

    在一个地方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做错事情是必定的,而我也未能幸免。

    在初到执行庭时,有很多工作在试用期那会儿是没有遇到过的,比如做当事人的笔录啦、做案件的合议庭笔录和报告啦等等,一些很琐碎的、没触及过的事情反而在执行庭这里却成为了每天都要重复、重复再重复的工作。

    所以,刚上手的时候,的确觉得自己的脑袋和手都有点不够用的感觉,而且更糟糕的是:经常做错事情。为此,遭其他执行员和法院一些「老人」的责备便成了家常便饭。就是在这最让我无助的当口,蓉姐站了出来。

    对于我做错的事情,她从没有开口骂过我一句,永远只是善意的提醒和纠正。

    她会在我做错事情时耐心的教导我;在我理不出头绪的时候为我指引正确的方向;在我工作量大到实在无法完成时指定别人帮助我一起完成……直到小半年后我足以独当一面、游刃有余的完成每天的任务。那段时间受蓉姐的教导太多,接受的帮助足以让我惭愧到无地自容,也因此我明白了为何院内上下对蓉姐都赞不绝口了。

    我的确跟了一个好庭长。

    08年开春之后5月份的一天,一件偶然的事情,将我与蓉姐之间本来简单的下属与领导的关系瞬间转变了。那次是中午,院内大大小小的人物都在院食堂吃饭,而蓉姐时年三岁的儿子也被蓉姐带了过来。

    我是第一次看到蓉姐的儿子,不过我估计其他人应该看到不止一次,而且是在这同样的场合和地点,因为几乎没有人因此好奇或者刻意的去逗弄孩子,仍如往常一样。食堂内各人员排队买饭的买饭,坐着吃饭的吃饭,吃完离开的离开,一切也都如往常一样,然而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蓉姐欲起身准备去多添一个菜,而就在他起身之际,边上另一法院工作人员从其身边端着饭菜盘子走过,蓉姐反应不及,而那一工作人员也躲闪不及,两人相撞在一起,而那饭菜盘子上的一碗汤由于是用小碗另装的,所以被碰得直跌下来,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汤的底下便是蓉姐三岁大的儿子。

    眼看一碗滚烫的热汤即将打翻在孩子幼 嫩的肌肤上,说时迟那时快,坐在孩子身后的我毫不犹豫的用右手绕过孩子的脖子像摔跤一般把孩子直接从他的凳子上揽到了自己的怀里,而打翻下来的热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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