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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巧,高总也回东亭市?”

    高谦明从报纸中抬头,见是她,笑了笑:“对,这边的事情办完了。”

    “没想到现在还会有人看报纸。”她笑道。

    “没事做,随便翻翻。”

    找话题是方绮敏的职业技能,但这会她似乎忘却了这项技能,在他身旁的位置坐下后,再没主动说过话。

    “我去买杯咖啡,你喝什么?”他突然问道。

    她摇头:“不了,我空腹,不喝咖啡。”

    他挑眉:“你还没吃饭?”

    她点头:“这个时间有点尴尬,也不知道吃什么。”

    他停顿半晌:“出去吃东西吗?”

    方绮敏有点惊讶,抬手看表:“还有不到一个钟上机了。”

    “附近有家私房菜馆,来得及。”

    这听起来有点疯狂,误机风险有点高,但她鬼使神差地点头。

    找了最近一个门出去,在门口打了辆车,上了车,方绮敏望向窗外,有飞机从头顶驶过,轰隆声盖过了他的声音。

    “您说什么?”她回过头看他。

    “车程也就10分钟。”他道。

    “您对这一带也很熟悉。”

    “经常两地跑。”他顿了顿,又道:“你能不能… …别对我用敬称,咱俩同辈… … ”

    “习惯了。”方绮敏笑了笑:“职业病。”

    “为什么会想到做公关?”

    “大学学的是市场营销,这种专业就是名字好听,实际上工作不太好找,刚毕业的时候找了份销售的工作,干没多久,因为业绩不行… … ”说到这里,她笑了笑。

    高谦明对方绮敏的印象不差,因为她能言善辩,且长相出众,男人是视觉动物,他也不例外。按道理说,以方绮敏的口才跟长相,要干好销售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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