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八章 施工权与绩效制度


    宋礼摆了摆手,告诉众人:“后来我想清楚了,人是有欲望的,百姓的欲望很简单,那就是赚钱,过好日子,照顾好父母妻儿。没有监工,他们也需要赚钱养家糊口,既然如此,为何不能将施工之权下放给百姓?”

    陈瑛皱眉思索着宋礼的话,发现确实是有道理的。

    只要朝廷这边把控好疏浚方案,检查好疏浚成果,中间环节确实是不需要计较太多。

    只不过,若事情不如宋礼所想的那样,百姓不勤奋,反而懈怠了,每日混日子领银钱,拖延的日子越长,对他们岂不是越有利?

    不等陈瑛等人提出想法,宋礼便说道:“混凝土道路工地上还有另一条规制,名为绩效制度,据说是皇上亲自设置,具体是,若超出工期完工,则按超期天数,扣罚不等钱钞。即规定工期内正好完工,工头与民工额外奖励五百文钱钞。若提前完成,按提前天数奖励不等钱钞,还奖励布匹、猪肉、米油等物……”

    “这……”

    陈瑛瞪大眼,这待遇是不是有点太好了,朝廷这简直是乱花钱啊……

    宋礼从袖子里拿出了一个账本,道:“在京师时,我曾计算过朝廷这种情况的花销,惊奇地发现,朝廷每一里混凝土的耗费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还降低了两成。原因就在于工期缩短了,朝廷不过是将缩短工期所节省的银钱,以绩效的方式发放给了民工。诸位认为,会通河疏浚需要几年?”

    宋讷皱眉道:“六至七年!”

    陈瑛微微点头,肃然道:“最少六年。”

    宋礼摇了摇头,起身环顾,自信地说道:“若下放施工之权于民工、匠人,引入绩效制度,我可以向诸位保证,四年,四年期满,会通河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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