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1章.辩法.

皆是可以高价聘请顶尖律师为他们量身定计、利用各种方法合法避税,经常会出现千亿富翁的纳税数额还比不上寻常教师与消防员的情况,而普通百姓无力聘请律师相助,只能老实纳税,结果事实就是富人们在这场法律游戏之中占尽了便宜!

    更别说是大名鼎鼎的辛普森杀妻案,所有人都知道此人乃是真凶,但就因为他是百万富翁、有能力聘请顶尖律师,于是就可以无罪释放。

    赵俊臣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前,还听过一个更好笑的新闻,就是一位阿拉伯王子在英国强迫某位女性发生关系,但最终英国法院却是裁定这一切都只是“滑倒后巧合误入”。

    无论法学本身是如何标榜自身公正,但现实情况则是——在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法律执行之际总是有钱有势之辈占尽便宜,无权无势之辈只能吃亏,无论古今中外,从来都是如此!

    眼见到杨洵再次陷入沉思,赵俊臣却没有放过,而是再次的连续提出了三个问题:“其实,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晚辈认为应该率先探讨清楚另三个问题——首先,若是理论与现实情况出现冲突,那究竟是理论错了?还是现实错了?其次,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这两者究竟哪个重要?最后,究竟是法令服务于世人,还是世人服从于法令?

    在晚辈看来,若是无法想明白这三个前提,这场讨论就根本无法产生结论!”

    最终,杨洵依然是无法回答赵俊臣的疑问,只是问道:“这么说,相较于老夫的观念,甚至于相较于儒家观念,赵阁臣心中其实是更为倾向于法家观念了?”

    赵俊臣认真思索片刻后,摇头道:“皆不倾向,晚辈还是此前的态度,无论是杨大儒您的观念,还是法家学说,又或者是儒家理论,皆是朝廷治理江山的准则、支柱、以及有效手段之一,但并不是唯一……杨大儒的观念,太过于理想化了。”

    这一次,赵俊臣却是说了心中实话。

    在赵俊臣看来,“法学”本身就是一门过于理想化的理念,若是真能完全实现,必然会是天下百姓的幸事。

    但实际情况则是,无论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完全遵从了法学观念。

    依然还是用后世的所谓“灯塔”美国为例,美国的总统州长们皆是拥有特赦权力,无论是犯下何般严重罪行,但只要给足好处,就可以一言免罪,这究竟是法学还是法家?

    此前,杨洵认为应该制定相关法令限制统治者随意开战,美国也正是这样做的,所以总统并没有宣战权,这项权力乃是属于国会,但现实则是自从二战以后,美国的历任总统们总是可以绕开国会、几乎每年都在打战!这般情况,又究竟是法学还是法家?

    所以,现实就是,法学理论上很美好,但所有人其实都更重视法家,也更喜欢使用法家手段。

    而“人”,就是这个世界上的最大漏洞!

    当现实与理论发生冲突之际,不论别人如何作想,反正赵俊臣会选择相信现实!

    ……

    第二更!

    本章之中的问题,也是虫子一直想不明白的事情,欢迎大家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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