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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陆婉的手就是润的。

    怪道有人喜欢拿青葱来形容好看的手,陆婉的手,就真的像是雨后站着水珠的一段葱白,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欢喜。

    对于别的女子,长得再好也是别人的,就是再好看,也不过看两眼,但是陆婉的话,是正当肖想,寻芳还想上手摸两把。

    在没有成婚前,他能做到的想象也只有摸摸小手这一步了。

    因为他们现在的关系,在现代来说,就是确定两情相悦的情侣。

    放在现代的话,情侣牵手个小手打个啵儿的也很正常。

    但是这里是教条比现代森严许多的古代,虽然现代有许多男人叫嚣着女生越来越强势了。

    但是不得不说,现代社会对于男人的福利还是有的。至少他们能跟自己的女朋友想怎么牵手就怎么牵手。

    四年前的寻芳,在临走前倒是牵过陆婉的手。但是当时的触感他已经全然忘记了。

    主要是,那时候的他情绪太过激动了,只想着让陆婉等他回来,想着跟她确定关系,所以没有好好感受过陆婉的手究竟是个什么触感。

    现在想起来寻芳还觉得有些后悔,再次见面,突然牵她的手的话,应该会很失礼吧?男女之情,简直比仗该怎么打还令人纠结。

    寻芳也是男人,而且是个直男!是直男怎么可能没有喜欢过女儿?他至今单身已经这么多年了,实在是不想再等下去了!

    寻芳脑海里想着陆婉的手腕,脑子里感觉像是有火山在爆发。

    “我这次来!”因为情绪太激动,所以开口说话的声音稍微大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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