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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从犯,当然也不会承认。

    所以他们之间绝不会出现赎金交接这个词儿,帕克少爷需要支付的,是达特·奥狄斯丢失(被抢光)财物后在威斯特姆“借住”三个月之久所欠下的生活费。

    帕克少爷爽快地付了钱,这就要抬屁股走人。

    “等等!”

    “等一下帕克!”

    前面那声来自雷克斯,后面这声来自达特。

    帕克少爷保持礼貌,朝雷克斯微微颔首:“雷克斯领主,我需要尽快将我的堂兄带回去,我的婶婶已经有三个多月的时间没有见到她的儿子了。”

    再看向达特时,帕克少爷眼睛微瞪——你这个蠢货哪怕多看一眼窗外,也不该做出这种耽搁我离开的蠢事!

    达特浑然不觉院子里频繁活动的亡灵带给堂弟多大的压力,自顾自道:“别急着走,帕克,这里虽然很让我伤心,但还是有一些好东西值得带回去的。”

    帕克深深吸了口气——

    “确实如此。”雷克斯笑着挽留,“正如达特先生所说,威斯特姆确实有一些值得采购的特产,帕克先生,格雷先生,两位不远千里而来,若是空手而归,可就太可惜了。”

    帕克只能选择维持体面,微笑着矜持点头……

    他是绝不会在这个私生子面前暴露出一丁点儿恐惧的!绝不!

    雷克斯非常清楚这种少爷仔出门绝对会带上足够富余的金币,立马热情地领着这帮有钱客户(达特付完赎金……呃,欠债,自动归类进客户名单)去看货。

    把窗帘布卖给伯爵家的少爷并不实际,这种大贵族在穿着上的讲究已经到了一种变态程度,大多自己有养蚕和种棉花的农场、自己养了织户、自己养着绣工裁缝;一身行头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讲究个“私人订制”,拒绝穿任何市面上流通的“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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