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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火棍追打他,从贫民区这头追到那头。

    约翰只记得,当时母亲比被打的他哭得还大声。

    之后他知道了,偷吃别人的东西是不行的,因为别人也很需要食物……如果他偷吃了别人的东西活下来而害得别人去死,那么他就犯下了大错。

    之后的无数次奔跑,都不再是因为约翰犯了错,至少约翰自己是能够肯定的。

    十岁出头时的某个冬天,他在骡马市场收集牛粪当燃料,有个好心的马场工人见他饿得双腿打晃,偷偷塞给他小半袋喂马的豆子让他赶紧拿回家。

    那一小袋黑豆能救一家人的命,同去捡牛粪的大孩子们想来抢,约翰丢掉牛粪袋子,抱着那袋黑豆拼命的跑,被大孩子们丢的石头砸破了头也没有停下脚步,直到飞奔回家,把豆子交给母亲。

    稍微长大了些了,能去街头上找零活干了,约翰无数次被市警驱赶,被同样在街头上讨生活的人追撵;赚到钱时又要躲避帮派的人、要躲避没有找到活儿的同类……

    约翰认定了只要自己没有犯错,那么逃跑并不可耻。

    逃跑是为了生存——就像现在,他本来就不是士兵,所以他的行为不算是逃兵。

    他只是在竭尽全力地远离那些会伤害他的人。

    被强征为“民兵”的青壮们本来就是毫无战意的,被迫冲锋时没有一个人喊打喊杀,所有人都只是仓惶地随波逐流;再加上连续十几个小时里只得到一些水煮土豆、没人喝过水,嗓子眼儿干得发疼,并没有多余口水鬼吼鬼叫。

    大几千个沉默“冲锋”的人群里,那唯一一道的投降声可别提有多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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