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完全没有了解过袁初这个人,袁初根本不会信。
从利益的角度来看,就算他不收白书剑这个钱,把白子悠照顾好了,得来的东西也绝不会少于这将来可能使他处处受限的三十万。
袁初明白这个道理,但比起能从白子悠身上得来多少钱,把白子悠领回家里养着这个选项反而更有吸引力。
谁不喜欢一只漂亮、听话又乖巧的猫咪呢?这是多少钱也换不来的宝物,独一无二。照顾一个救过他的学弟,这样的事情合情合理,即使没有其他目的,他也会去做。
袁初是那种习惯于砸钱买摄影器材、做出电影效果的人,对他来说,白子悠的美学意义远比经济意义重要得多——即使白子悠二者都有。
他不可能没有私心,但他的私心不在于此。
与其将白子悠交给一个开口就要让别人照顾他的“叔叔”,还不如自己直接照顾来得快一些。
“怎么能不要钱呢?你照顾了他,这是你应得的。”白书剑依然坚持。
“白叔叔,子悠救了我一命,他对我有救命之恩,无论如何我都需要照顾好他,这钱我不能要。”袁初退后一步,摆了摆手,继续打哈哈。“您方便的话帮我去办个出院手续,我带他回去,您就是帮了我大忙了。我在医院待烦了,您既然时间也紧张,那现在就去办出院手续吧,接下来的我来处理就行。”
白书剑深深看了袁初一眼,沉默几秒,还是开口:“好,我现在就去办,麻烦小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