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狗血前奏

   而就算在学校,他也不再和沈夺月形影不离,同进同出,他好忙,有好多社团活动要参加,开会,比赛,甚至是和校方会谈……

    但他不是在躲沈夺月,他没有躲沈夺月。

    一起上课时,在寝室时,交流自如,动作没有躲避,眼神没有躲闪,甚至会插科打诨地开玩笑,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即便是去参加那些活动,他也提前知会沈夺月了。

    任何人看了,都会认为他们是朋友,而且是关系不错的朋友。

    阙天尧只是在独立,他要变成阙天尧,而不再是……沈夺月的阙天尧。

    但是、但是……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沈夺月不要这样。

    他宁愿阙天尧躲他了,至少他还有怨可发,有口可破,但现在他被框死在“朋友”两个字的囹圄里,迈不出可逾矩的一寸步。

    沈夺月终于明白了阙天尧那句“我们可是朋友”的意思。

    他竟然会觉得阙天尧笨,他怎么会觉得阙天尧笨!

    这步以退为进,简直是天才的想法……绝了。

    [别人都不计前嫌了,仍旧把你当朋友,你还想怎么样?得寸进尺是不是?有没有良心?]

    愚蠢的是他沈夺月。

    “……月神?月神?沈夺月!”幸夏一拍桌,餐具齐跳,魂游九天的沈夺月回了神,眼睛发直地看着幸夏,“怎么了?”

    “我还想问你怎么了呢,我都叫你好几遍了!”幸夏不高兴,“你不要仗着我喜欢你就肆无忌惮,至少尊重我一下行不行?和我一起吃个饭就这么难熬?”

    “抱歉,我没那个意思。”沈夺月垂下眼睛,“我只是走神了。”

    幸夏哼了一声。

    这是沈夺月重回学校后和幸夏第二次见面,拜阙天尧的独立所赐,幸夏现在能随便和沈夺月见面了,而不用担心被那只看家大狗盯上。

    幸夏插了一块小蛋糕放进嘴里,咽了,问沈夺月:“所以你刚才在想什么?”

    沈夺月垂着眼睛,视线落在他面前的甜品上,他只动了两口。

    幸夏翻了个白眼儿:“你不说我也知道,看你的表情就能猜出来了,在想阙天尧对不对?”

    反正沈夺月也不喜欢她,她也不再费劲巴拉在沈夺月面前维持自己的形象了。

    “你们俩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我看他最近混得风生水起的。”

    沈夺月摇头,眼中掠过一丝稍纵即逝的痛苦,扯动嘴角,没说话。

    幸夏看得来气,又一拍桌:“你别摆出这副样子成不成?你还是那个冷骨傲然的月神吗?你当时目下无尘、睥睨无双跟我说‘你不在乎’的傲气呢!你现在就像个被男人抛弃的深闺怨妇,难看死了!”

    “不就是阙天尧吗,不就是个男人吗,喜欢他你就告诉他啊!要么他喜欢你,你俩在一起皆大欢喜,要么他不喜欢你,拒绝你,你从此死心,再也不留恋。多简单的事儿!我都被你拒了两次,你难道连我一个女孩子的勇气都比不上!?”

    说罢,幸夏又插了一块蛋糕塞进嘴里,叉子指着沈夺月,眯着眼睛,“你要是敢说是,我就把你叉死,为我看走眼而正名。”

    “……”

    到了喉咙口的话被沈夺月咽回去,失笑,把自己盘子里还没有动的蛋糕推给幸夏,说:“谢谢。”

    这声谢谢,沈夺月说得真心实意,发自肺腑。

    幸夏不了解情况,想法简单,但正因为简单,也点醒了沈夺月,让他一扫心中的阴霾和怨气。

    这样自怨自艾确实不像他,也确实太难看了。

    被固步于朋友二字又怎么样,他就是要得寸进尺,打破桎梏,丧尽良心地拉阙天尧和他共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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