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宠物店前蹲很长时间,隔着玻璃跟小狗玩。
直到第二个星期,他照常路过那家宠物店,却发现那条熟悉的小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很懒的,黑色的猫。
他心一顿,疯了一样冲进宠物店,揪起正在整理货架的店主问“那、那条白色的萨摩犬呢?”
店主非常奇怪的看着他说“卖了啊” 只见眼前的少年顿时面露痛苦之色。
“什么时候卖的?”
“额,今天、今天上午吧,一个男的买的,看着应该挺有钱的。”
“那个,你能不能放开我了?”
从刚才起这个男人就奇奇怪怪的,从好多天前就在门口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干什么呢。又突然揪着他没头没脑的一通话让他有些生气。
“对、对不起”程砚秋松了手,转身跑了出去。
到家门口,他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他今天,凑够了钱的…….5000块,一分不少,他真的,真的太喜欢那只萨摩犬了。
好像每次他想要的东西都得不到,这次也一样。加上生活的重压,终于打碎了他看似坚强的外壳,忍不住哭了起来。
慌乱中好像有人在他面前蹲了下来,那人摸了摸他的头,温柔的说道
“又见面了,冒失鬼。”
他抬起头,是上次在咖啡馆解救他的那个男人。
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啊,你是,上次那个!”程砚秋指着男人兴喜道
男人一把把他拉了起来,拍了拍他衣服上的灰。
笑着握住他的手“我叫郑昱,怎么了,遇到什么事了吗?”
程砚秋连忙把眼泪擦干 “哈、没事,没事”
郑昱扶住了他的肩膀拍了拍“前面就是我经营的酒吧,我请你喝几杯吧,有什么烦心事跟我说说。”
达芬奇是A区数一数二的gay吧,没几个人不知道的,蓝色低板上金灿灿的英文字,低调奢华。
但是程砚秋就是那极少数人,他每天除了上学就是打工,长这么大唯一一次去酒吧就是上次程飞拉他去那次,还给他留下了非常痛苦的回忆。
所以他本能的对这种地方有些排斥,但是又无法拒绝郑昱的好意,一时脸红着,也说不出话。
“怎么了吗?是不方便吗?我本想帮你疏解一下心情的,既然不愿意的话我也不勉强你了。”
“啊....不是的,我去。”
人家都这么说了,他要是再不去的话就显得有些不知好歹了。他虽然不会喝酒,但跟人谈心还是可以的,何况对方还是个帮了他两次的人呢。
“那就走吧”郑昱对他和善的笑着。
男人长腿一跨,几步就走完了台阶。
程砚秋在后面小跑跟着,突然撞到他宽厚的胸膛“我等你,慢点走。”
郑昱说完揽着他的肩,步子小了不少。
走到门口的时候两旁的安保人员都摘下了墨镜,微微鞠躬,齐刷刷的一声“老板好!”把程砚秋吓了一跳。
郑昱揽他肩膀的手上下轻抚了几下,像是在安慰他。一边点头微微致意。
他进门就被这架势吓愣了,达芬奇的外观虽然低调,但是里面一点也看不出来。
既具观赏性的巨大吊灯闪着七彩的光芒,一层中心是巨大的舞台,里面有很多人在狂欢,不停的扭动身体。
两侧有些小游泳池,池子不知采用什么材质,反着耀眼的光,头顶是镜子,剩下有很多酒红色的卡座。
一切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