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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初中以后的林彻更受欢迎了,这是叶凡哥给她说的,听得顾知栀一愣一愣。

    “所以啊,顾知栀妹妹,你危险了。”叶凡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是在叹气。

    “我为什么危险?”顾知栀不解。

    “初中那么多女生,林彻要是答应她们的告白,这怎么办?”

    “你得,宣示主权啊!”

    对这一切事物都挺懵懂的顾知栀,并不能懂他说的什么。

    告白又是什么?

    为什么危险?

    怎么宣示主权?

    好奇怪的问题,可自己心里这复杂的感觉,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等她也如愿进入师大附中以后,林彻已经初二了,他在学校越发出名。

    连自己班上的同学,都听过他的名字。

    “你认识林彻?!”有同学和她一起在操场上散步时,听到这,犹如听到了大新闻。

    顾知栀点点头:“他是我哥。”

    “天呐,你好幸福。”同学抱着她的手臂,羡慕极了,“有这么帅的哥哥。”

    顾知栀对“好看”和“帅”这样的词汇并不敏感。

    自己从小就是和林彻一起长大的,林彻无疑自己见过的最赏心悦目的男生。

    所以见到其他的男生时,她都没什么惊艳的感觉。

    没心没肺惯了。

    可这种认知,在她上初二以后,经过班上女生八卦的洗礼,开始有了些许变化。

    第一次听见“爱慕”这种词眼时,她一头雾水。

    初中阶段的女生们,大多懵懵懂懂,对情和爱都不甚了解。

    只能遥遥张望着,在心里萌生出一点幼芽,经过一些青涩的风雨,渐渐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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