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把都有拍了特写,最后我转个身,背朝它们用前置摄像头跟它们合几张影。
我头回碰到电影里演的那种变、态,只希望他别关我太久,免得单位同事及时找到我,从而让我失去参演真实版汉尼拔的乐趣。
每个人的快乐都不同,变、态以杀人为乐,我以虐变、态为乐。
其实我这算是厚颜无耻了,再恶的人,也是人,他们超脱不了很多东西,可能从未想过自己会遇上非人类目标。
这就像他坚信自己演的是罪案剧,在捉住‘羔羊’正想屠宰之际,突然发现自己演的是科幻片。
最惨的是拥有科幻能力的是‘羔羊’,不是他。
可能是我旅游般轻松的状态伤了马总的自尊心,他并没有窥视我多久,总共没有二十分钟,他就再次现身。
我脱了西装外套,穿了件雨衣,鞋也是长筒雨靴。
这个房间的地面铺着瓷砖,四壁都是,溅上血的话,用水管冲一冲就干净了。
或者…是掺了消毒水的水?这样可以清洗掉血腥味。
“这个世界真神奇,有人表面上是时尚界新星,其实背地里却是开屠宰场的。”我举着手机,给马总拍了张照片。
他笑了下,完全不在意我给他拍照,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淘气的孩子。
“你抓我来干什么?这是犯罪。”我把手机收好,盘腿坐在笼子里。
“这没有信号。”马总手上戴着塑胶手套,他走到房间中央,伸手扯了扯天花板上垂下来的铁链,像是在测试它的坚固度。
“我会喊人的。”我单手托着下巴,仰头看他在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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