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第二次面对面见到李京州,是在一个狼狈的早晨。
她那时候被迫帮班里的女生干值日。
说是被迫,其实也不全是,她多多少少还是出于自愿的。因为那时候她正处于自我厌弃的阶段,她觉得肯定是因为自己太糟糕别人才讨厌她,她想做些让大家满意的事情,于是默认了某些欺负。
当然,今天再看,她恨不得抽自己一耳光。
但当时的她的确并不能体会到这些。
当她拖着有半个人高的垃圾桶从五楼爬下来,累得气喘吁吁的时候,李京州从车棚走来,帮她把垃圾桶拿到垃圾中转站倒了。
如果说那个阶段的糊涂,有为她带来什么好事,可能就是李京州的帮助吧。
就是从那以后,她决定喜欢上他。
她开始慢慢留意他的动态。
他比她大两岁,清逸翛然,有君子之风。他成绩很好,家境殷实,是上流社会的佼佼者。他会摄影,爱踢足球,偏文科,打过几场全国性的辩论,还写得一手好文章。
生命一开始就不公平,有人是绚烂的火花,有人只不过是一粒火山灰。
那时候的朱慧自卑,懦弱,不漂亮,就像一粒小小的微尘,而李京州,骄傲,挺拔,有意气,像一颗耀眼的太阳。
比起男女之情,在她心里,他更像是一个指引,像一个精神图腾,甚至是《桃花源记》里的山口微光。
他们没有交集,正因如此,对她来说,他是一个理想化的人。
她想朝着他的方向走。
因为在她心里,他的世界就像桃花源一样完美,而她的世界战火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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