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民国,民国是真的很奇葩,连婚姻法都很奇葩,当然这也和当时从封建社会刚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有关。华国的古代实行的一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妾是合法存在的,但是民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但纳妾的风波一直屡禁不止,这个时候妾不合法但法律将妾却定义成了亲属。
民国的一些立法解释中这么说,“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所以民国时期才有这么多的姨太太。民国将养姨太太的行为不定为重婚罪,只定为“通奸”,通奸算是作风为题,不算是犯罪,这也是乔微为什么说民国律法奇葩混乱的原因。
按照民国的婚姻法,也就是说如果崔铭浩将苏若淑定义为“姨太太”,那就顶多算是作风问题,甚至还算不上作风问题,因为民国养姨太太很正常,一些军阀甚至都会养上几十房姨太太。崔铭浩这种情况,甚至还有可能被夸一句“洁身自好”。
可如果崔铭浩将苏若淑定为“妻子”,那崔铭浩就确确实实犯了重婚罪,毕竟一夫二妻到哪里都是辩无可辨的重婚,在民国也是犯法犯罪。
乔微说完,当事人崔铭浩还没说话,一旁的崔老太太就有些坐不住了,她对着自己儿子求证道:“这说的都是真的吗?”
崔铭浩不说话,只是他看向乔微的眼中有些阴蛰,他不明白一个小姑娘怎么还懂法律了?不是说闻氏不识字吗?怎么能教出这么一个女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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